來源:光明日報
2018-12-28 17:28:12
國辦印發《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規定》和《進一步支持文化企業發展的規定》——
“文化體制改革綜合配套政策”再延5年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規定》和《進一步支持文化企業發展的規定》,發布了文化產業的又一重大利好消息。
2003年文化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剛啟動時,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涉及土地、資產、收入分配、人員安置、社會保障、財政稅收等一系列專門的配套政策。這套“文化體制改革綜合配套政策”被宣傳文化系統稱為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政策,同時也是含金量很高的優惠政策,對推動文化體制改革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這套政策每隔5年修訂和延續一次,已延續過兩次了,今年還會不會第三次延續?文化產業界對此十分關注。國務院辦公廳的這兩個重要規定一錘定音,釋放了進一步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強烈信號。
15年堅持不懈支持轉制文化企業
在文化體制改革綜合配套政策中,最有含金量、最重要的、大家最為關注的是“免征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是否延續,這次國辦的《規定》給出了明確答案: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后,5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轉制的企業,自2019年1月1日起可繼續免征五年企業所得稅。
據了解,2004年至2015年,全國享受免征企業所得稅優惠的轉制文化企業共4788家,12年稅收優惠額為602.6億元,年均約50億元。
為什么要對轉制文化企業進行扶持?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員張曉明分析,不同于經濟體制改革,文化體制改革是自上而下推動的,內在動力不足是困擾改革的棘手問題。15年來,文化體制改革綜合配套政策堅持不懈支持改革發展,以釋放政策紅利的方式,激活改革的內在動力,促進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實現“要我改”向“我要改”轉變。
國有文化單位轉企后,基礎差、底子薄、包袱重,在技術迭代快、市場競爭激烈的新形勢下,急需“扶上馬,送一程”。云南省出版集團公司負責人算了一筆賬:2017年營業收入68億元,利潤總額為5.9億元,上繳稅金1.6億元,免征企業所得稅4829萬元,同時享受出版物增值稅返還等優惠。集團公司把稅收優惠的資金,一方面投入到更新改造印刷設備、新建或改擴建圖書發行網點上,“補短板”;另一方面投入到重點圖書出版上,加強內容生產,“強主業”,增強企業后續發展能力。
“文化體制改革優惠政策延續,將使國有文化企業確保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雙效統一’有基本的兜底保障,有利于增強文化企業對社會效益成本的承擔能力。”在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文化政策與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祁述裕看來,改革最重要的是穩定隊伍和人心,通過相關優惠政策,能讓轉制文化企業的員工吃上“定心丸”,把精力用于發展和創新上。
優惠政策起了“四兩撥千斤”的作用
“給點土壤就發芽,給點陽光就燦爛。”北京大學文化產業研究院副院長向勇形容政策對文化產業發展的放大作用,15年來文化體制改革綜合配套政策的不斷豐富和完善,明確了政策導向,釋放了政策紅利,優化了政策環境,極大地促進了文化體制改革和文化產業發展,2012年至2017年5年間,文化產業年均增速達13%,高于同期GDP的增速。
文化體制改革綜合配套政策的“保駕護航”,使聲勢浩大的文化體制改革“波瀾不驚”。15年來,全國共注銷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法人近7000家,核銷事業編制近30萬個。此消彼長,文化市場主體卻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弱到強,根據國家工商總局登記注冊數據,截至2018年2月底,全國文化及相關產業企業數量超過341萬戶,同比增長高于全國企業數量平均增速。
文化體制改革綜合配套政策的“勁風鼓帆”,使文化旗艦悄然起航。社保銜接為轉制單位職工解除后顧之憂;土地處置政策降低了改革成本,財政稅收支持技術投入和擴大再生產,一系列政策“組合拳”,讓骨干文化企業總體規模實力和綜合效益進一步提升,市場競爭力和盈利能力持續增強,體現了文化產業良好的發展勢頭。2018年第十屆“全國文化企業30強”主營收入3768億元、凈資產4569億元、凈利潤421億元,三項指標全部創歷史新高,且凈資產首次突破4500億元,凈利潤首次突破400億元。
文化企業要用好政策、練好內功
“現在的支持,是為了以后的不支持。已連續支持15年,加上這次的5年,一共將是20年,文化企業只有加快發展才不負眾望。”上影集團董事長任仲倫經歷了改革的全過程,也見證了中國電影產業的快速發展,2002年全國電影票房不到10億元,只有幾千塊銀幕;2017年全國電影總票房為559.11億元,電影熒幕超過5萬塊,居世界第一。“轉制文化企業要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創新生產經營機制,才能抓住發展的新機遇”。
“改革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盡管轉制文化企業成長很快,但對比民營文化企業活躍的并購重組,對比國外文化巨頭咄咄逼人的‘搶關奪寨’,還要居安思危,加快改革發展。”中央財經大學文化經濟研究院院長魏鵬舉建議,轉制文化企業要從兩方面發力:既要深化改革,建立健全有文化特色的現代企業制度,加快構建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體制機制;還要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培育新型文化業態,提供高品質的精神文化產品和服務,不斷開拓文化企業發展的新格局、新境界。
業界專家強調,政策是外部環境,任何一種外部環境都會發生變化與調整。對于發展文化產業、做強文化企業,更好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雙益統一,固然需要文化經濟政策的扶持與保障,但核心和關鍵還是要文化企業用好政策“窗口期”、練好內功。要認清形勢,抓住機遇,切實解決自身問題,優化結構、創新業態,向改革要效益,不斷做強做優做大,實現高質量發展。
(光明日報記者 張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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