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日報
2019-01-24 08:48:01
為進一步加強河湖管理保護,省政府辦公廳于近日印發《山東省推動河長制湖長制從“有名”到“有實”工作方案》,細化實化河長制湖長制工作任務,全力構建“水清、岸綠、河暢、景美”的無違河湖,為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半年專項行動實現問題清零
《方案》指出,山東省將從自2019年1月起,利用半年的時間在全省集中開展“深化清違整治、構建無違河湖”專項行動,將“清河行動回頭看”、河湖“清四亂”、河湖采砂專項整治、水庫垃圾圍壩治理等全部納入專項行動合并實施,實現河、湖、水庫、河湖濕地全覆蓋,對漏查漏報、新增反彈以及整改標準不高等涉河湖各類違法行為進行全面核查,實現問題全清零。
《方案》強調,要重點對核查發現的非法采砂、非法排污以及堤防非法取土現象,合力開展執法打擊。對群眾反映強烈、嚴重破壞河湖生態的違法行為,各市政府要掛牌督辦,加大工作力度。
河湖取用水超量將被區域限批
圍繞解決新老水問題,《方案》明確了防范“水多”、防治“水少”、整治“水臟”、減少“水渾”的標準和要求。
防范“水多”,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2018年水毀工程修復以及7座對縣級以上城市安全有直接影響的大中型險庫加固治理、11座大中型和1205座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75處小型水利工程防洪隱患治理、2條受災重要河道防洪治理的主體工程建設。每年汛前(5月31日前),各設區的市對河道防洪風險隱患和薄弱環節進行拉網式排查,摸清情況,及時消除隱患;汛期(6—9月),加強雨情、水情和洪水的監測預報,提前預留行洪空間,為安全度汛提供保障。
防治“水少”,要逐步建立閘壩調度管理制度,有效維持骨干河道、重要湖泊、重點大型水庫生態水量(水位),保障基本生態用水需求。全面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嚴格河湖取用水管理,對達到和超過取用水總量控制指標的地區,實施取水許可區域限批。
整治“水臟”,要強化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積極推行雨污分流,因地制宜實施河湖庫水系連通,恢復增加水體自凈能力。到2020年,重要河湖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提高到82.5%,重點流域水質優良比例達到60%以上,設區的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控制在10%以內。
減少“水渾”,將生產建設活動造成的人為水土流失作為監管的重點,嚴控人為水土流失增量,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濕地等水源涵養空間。加強水土流失綜合整治,建設生態清潔型小流域。
加強暗訪調查 設立民間河長
《方案》進一步明確了河(湖)長巡河和日常巡查工作,原則上省級河(湖)長每年巡河不少于1次,市級河(湖)長每季度巡河不少于1次,縣級河(湖)長每月巡河不少于1次,鄉級河(湖)長每旬巡河不少于1次,村級河(湖)長每周巡河不少于1次。加強河長制湖長制工作暗訪,2019年,省級開展4次暗訪調查,每季度1次,共完成省級重要河湖不少于2500公里;各市暗訪調查不少于2條河流、120公里;有河長制湖長制工作任務的各縣(市、區)暗訪調查不少于2條河流、60公里。
河湖管理離不開公眾參與。《方案》指出,要抓好民間河長、義務河長、企業河長、巡河志愿者的選取和落實工作,形成“省、市、縣、鄉、村5級河長+民間河長”的“5+1”工作模式。同時,要健全群眾舉報監督獎勵機制,加大獎勵資金落實力度。
河湖管理保護范圍劃定是實施河湖岸線分區用途管制、規范涉河涉湖開發建設行為的主要依據。《方案》明確2019年年底前須完成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和常年水面面積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的劃界工作,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劃界驗收。(方壘 趙新 萬少軍)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