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商報
2020-02-13 15:07:02
日前,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就疫情防控重點醫療物資和生活物資保障情況舉行新聞發布會。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了疫情防控重點醫療物資和生活物資保障情況。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采取超常部署,在全面加強市場日常監管的基礎上,聚焦口罩等防護產品和米面油菜果等民生商品兩個重點領域,以最高的標準、最嚴的措施、最大的投入,加強價格秩序和質量安全的監管,加大監測力度、加大巡查力度、加大線索排查力度、加大執法力度、加大曝光力度。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甘霖在發布會上表示,對坐地起價發“疫情財”的情況,做到露頭就打、堅決打擊。
有序推動
相關企業復工復產
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連維良介紹,從目前的情況看,武漢市和湖北省的生活必需品總量是有保障的,價格在階段性上升后也開始回落,全國其他地區的供應也是相對充裕和有保障的。但同時,也暴露出不少不夠協調和需要迅速解決的問題。比如,鮮葉菜的供應還存在品種等結構性矛盾;有些生活必需品由于受到物流影響,出現補貨不及時的問題;外部一些物資因為防疫管控要求,出現運輸轉換銜接不到位的問題;保障生活必需品供應的企業復工復產還面臨用工、產業鏈配套等方面的困難,等等。這些問題正在加緊協調解決,有些已有進展,有些也會加快予以解決。
連維良表示,下一步,各部門和各地方將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采取更為有效的措施保障好各類生活必需品的供應。一是進一步增加供給。比如,協調山東、江蘇、安徽、湖南、廣西等蔬菜產地,加強與湖北供需對接,增加新鮮疏菜供應;協調中糧集團、中儲糧集團、中鹽集團等增加米面油肉鹽的供應;協調重點速凍食品生產企業加大供應力度;安排一定數量的中央儲備凍豬肉,以備隨時投放。
二是在嚴格落實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復工復產。推動保障疫情防控、能源供應、交通物流、城市運行、醫用物資和生活必需品,以及其他涉及國計民生的企業復工復產,推動重大項目、重大工程和具備條件的行業企業盡快復工復產。
三是暢通運輸物流通道。為了保障各類支援湖北的物資能夠順利進入湖北,并有效地減少交叉感染風險,交通運輸部門利用5個既有的物流園區,建立進鄂應急物資道路運輸中轉服務站,實現運輸車輛快卸快返。加強省內運輸綠色通道建設,提高銜接效率,加快物資分撥,打通末端梗阻。對運輸醫療物資和生活必需品,優先保障運力,對相關車輛“不停車、不檢查、不收費”,優先通行。
四是加大要素保障。幫助協調解決復工復產企業在用工、能源供應、融資、產業鏈配套等方面的難題。加強對湖北省煤電油氣運調度,幫助協調解決資源和調運問題,確保安全穩定供應。
五是加強監測調度。每天早晚兩次摸底各地生活物資供應情況,加強對湖北等重點地區蔬菜、食品等日常消費品的市場監測,隨時協調解決影響供應的問題。
六是加大儲備力度。做好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儲備投放工作。落實和完善政府臨時儲備制度,寧可備而不用,寧可多備少用,最大限度地把各類生活必需品保障好。
堅決打擊
坐地起價等行為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日前發布的關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查處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出,經營者不得捏造、散布防疫用品、民生商品漲價信息。經營者有捏造或者散布的任意一項行為,即可認定為哄抬價格。
囤積居奇同樣被認定為哄抬價格。指導意見提出,生產防疫用品及防疫用品原材料的經營者,不及時將已生產的產品投放市場,經市場監管部門告誡仍繼續囤積的;批發環節經營者,不及時將防疫用品、民生商品流轉至消費終端,經市場監管部門告誡仍繼續囤積的;零售環節經營者除為保持經營連續性保留必要庫存外,不及時將相關商品對外銷售,經市場監管部門告誡仍繼續囤積的,都屬于哄抬價格。
此外,在銷售防疫用品過程中,強制搭售其他商品,變相提高防疫用品價格的;未提高防疫用品或者民生商品價格,但大幅度提高配送費用或者收取其他費用的;經營者銷售同品種商品,超過1月19日前(含當日)最后一次實際交易的進銷差價率的;疫情發生前未實際銷售,或者1月19日前實際交易情況無法查證的,經營者在購進成本基礎上大幅提高價格對外銷售,經市場監管部門告誡,仍不立即改正的,將被認定為哄抬價格。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甘霖表示,依法嚴厲打擊涉疫情防控的市場違法行為,全力維護市場秩序和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是市場監管部門首要的政治任務。針對坐地起價發“疫情財”的情況,市場監管部門予以露頭就打、堅決打擊。
(韓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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