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
2021-06-16 14:40:06
近日,河北省灤平縣一項改革引人關注,該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頒出首張城鄉居民合作建房使用權證《合作建房房屋使用權(租賃)鑒證書》。相關專家表示,這是宅基地改革的一個歷史性突破,屬全國首創,“創出了在經濟欠發達農村可復制推廣、持續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防止農民返貧、助力鄉村振興的新路子”。
在不少國人心中,到農村去蓋房子種菜,悠游林泉,是詩意生活的終極向往。農村蓋房子必須要有宅基地,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規定,農村宅基地所有權歸農村集體所有,農民僅有使用權,并且集體土地使用權不得用于非農業建設。這種制度安排的初衷是嚴格保護農民最基本的土地權益不受剝奪和侵害,但在城鎮化持續推進的大背景下,客觀上造成了農村宅基地這一寶貴要素資源的部分錯配。
近年來,隨著我國城鎮化水平不斷提高,農村常住人口從8億下降至5.09億,近3億農村人口流出帶來大量無人居住的老舊房屋,有些房屋年久失修、損毀嚴重。據有關部門統計,全國閑置農房達7000多萬套,這對廣大農村和農民來說,是一筆沉睡著的寶貴財富。為激活農村要素資源、增加農民收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中央《深化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方案》強調,要積極探索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的具體路徑和辦法。
在此基礎上,2019年,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農村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強調要依法保護農民合法權益,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鼓勵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依據合同法保護城鎮居民、工商資本等租賃農房居住或開展經營的合法權益,明確租賃合同的期限不超過20年,合同到期后,雙方可以另行約定。
由此可以看出,灤平縣此次改革,正是在這一系列決策規定背景下的探索創新。為合作建房者頒發《合作建房房屋使用權(租賃)鑒證書》,這意味著政府層面對農村宅基地租賃期內使用權的合法性認證,賦予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價值屬性,有效保障了城鄉居民合作建房者的權益。可以想見,這項制度實施后,農村宅基地的定價、流轉機制也將會向前邁出一大步。當然,這種創新不能違反上位法的規定,不能突破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和宅基地農戶資格權,須嚴格遵守租賃期不超過20年等農村宅基地管理規定,同時要堅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3條底線,確保改革始終朝著正確的方向推進。
經濟理論告訴我們,只要產權清晰,市場交易就可使資源配置達到帕累托最優。頒發《合作建房房屋使用權(租賃)鑒證書》,本質上就是在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基礎上,厘清城鄉合作建房的使用權權屬關系,這是激活要素資源活力、吸引資本下鄉、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的重要舉措,將對鄉村振興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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