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7-08-12 15:57:08
兩人合坐,共同騎行,這一原本在景區、度假區頗受歡迎的雙人騎行單車如今也打著共享旗號,進入上海城區市政道路,供市民公開騎行。而記者了解到,事實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第七十二條第七款明確規定,不得在道路上騎獨輪自行車或者2人以上騎行的自行車。也就是說,企業在市政道路的投放行為違法,而市民一旦在市政道路上騎行也將面臨罰款。
連日來,松江警方對轄區內松江大學城、廣富林路及周邊區域巡邏時,發現一家名為“潮牌”的共享單車企業,將擁有兩個坐墊、支持雙人騎行的單車投放在道路上,警方立即會同運管部門約談了共享車公司負責人。
調查顯示,這款“潮牌”單車由一家注冊在北京的共享單車公司投放,收費5元/30分鐘。在獲悉該企業將采取app掃碼方式在上海進行市場推廣時,松江警方立即責令企業及時采取措施,消除投放帶來的安全隱患,對已投放在松江區內的總計120輛雙人單車進行清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不得在道路上騎2人以上騎行的自行車,2人及以上騎行自行車上道路屬于交通違法行為,違者將被處30元罰款。
松江警方 供圖
據警方介紹,這種車輛在道路上騎行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而這批打著共享名號的雙人單車雖然采取了電子圍欄的技術,但目前尚沒有杜絕騎行人騎行至道路上的有效措施。那么為何公園、旅游景區、度假區內可以騎行呢?原來,這些公共區域的騎行行為不屬于道交法中的在“城市道路”上騎行,且這些區域一般設有專門騎行道,機動車一般不會駛入,安全隱患較小,因此可以騎行。
“潮牌”共享車公司負責人在約談后表示,已經認識到相應的交通安全隱患,本著對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秩序的社會責任,將投放在松江區的雙人共享車全部收回,進行集中保管。
(原題為《雙人共享單車現身滬上 警方:騎上馬路系違法》)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
網友評論僅供網友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齊魯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我來說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