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晚報
2017-11-12 16:01:11
昨日,記者從市環科院和環境監察支隊獲悉,根據環保部和省廳的要求,市環科院作為編制單位對《青島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16年)》進行了修訂,目前預案已通過青島市和省廳評審。
本次修訂第一個亮點是建立了青島市的工業源、揚塵源、移動源減排清單。為了達到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的減排指標要求,全市有103家企業納入到了工業源減排清單中,涉及行業眾多,不再將已實現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鍋爐和機組加入減排清單中。移動源清單為全市232萬輛機動車,其中載貨汽車約22萬輛。揚塵源包括道路揚塵、施工揚塵和堆場揚塵,其中全市共有道路5515公里、各類施工工地約1200個以及20余個建筑物料、建筑渣土及工業堆場。
第二個亮點是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升級且更加具體。與之前預案相比,應急響應減排措施逐步加嚴,藍色預警中首次增加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工業企業停產限產的標準從黃色預警提早到藍色預警,且每類污染源的減排更加具體,更具有操作性。其中工業源除了玻璃制造業和未實現超低排放的熱電行業通過提高治污效率實現減排外,其他企業根據應急響應級別均通過停產某條生產線或全廠全部停產來實現減排。移動源主要通過橙色和紅色預警時在城市建成區、縣(市)城區內禁行重型柴油貨車實現減排。揚塵源減排主要通過增加道路保潔和施工工地灑水抑塵作業頻次以及必要時停止工地施工作業等方式實現。通過本次修訂,將減排指標落實到了每個污染源上,使工業源、移動源和揚塵源的減排措施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可以更有效地應對重污染天氣。
第三個亮點是減排指標以全社會為基數,明確了各類污染物的減排比例,并要求將減排目標分解,分別落實到工業源、移動源和揚塵源減排措施項目清單中。藍色預警要求全市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等主要污染物減排5%以上;黃色預警要求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等主要污染物減排10%以上,可內部調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減排比例,但二者減排比例之和不低于20%;橙色預警要求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等主要污染物減排20%以上,揮發性有機物減排15%以上,可內部調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減排比例,但二者減排比例之和不低于40%;紅色預警要求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等主要污染物減排30%以上,揮發性有機物減排20%以上,可內部調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減排比例,但二者減排比例之和不低于60%。
預案還首次提出提前24小時發布預警。重污染天氣預警分級標準統一采用空氣質量指數(AQI)指標,AQI日均值按連續24小時(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計算,首次提出達到預警條件時要提前24小時以上發布預警信息;并提出當預測發生前后兩次重污染過程,但間隔時間未達到解除預警條件時,應按一次重污染過程從嚴啟動預警,當監測或預測空氣質量達到更高級別預警條件時,應盡早采取升級措施,以達到提前預防、有效應對的目的。利用市環科院的高性能數值模擬平臺,根據污染源的空間布局和重污染天氣氣象條件,給出每次重污染天氣發生的成因(外源輸入或內源污染)和污染傳輸路徑,采取有效的應急減排措施,精準、科學應對重污染天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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