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
2017-12-13 09:37:12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訊 商務部日前舉行的例行新聞發布會透露,自2018年1月1日起,將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過渡期政策(即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暫按個人物品監管)使用的范圍擴大至青島等5個城市。這意味著青島開展跨境電商保稅備貨進口業務將不再受政策短板制約。
2016年4月8日,國家有關部委出臺跨境電商稅制新政及進境商品“正面清單”政策,規定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不再按個人物品征收行郵稅,而是按貨物征收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明確上海、重慶、杭州、寧波、鄭州、廣州、深圳、天津、福州、平潭等10個試點城市延后一年執行(即過渡期政策)。這些政策在主要從事進口的跨境電商企業中產生了極大的反響,被業界稱為“4.8新政”。新政實施后,進口跨境電商業務量出現大幅下降勢頭。由于未能享受到過渡期政策,青島保稅進口業務的進境商品“正面清單”政策無緩沖期,企業一時無法全部滿足相關監管條件,成為青島跨境電商發展的主要政策短板,明顯制約了跨境電商進口規模的持續擴大。
為及時反映企業政策訴求,彌補短板,在青島等5個跨境電商綜試區城市的共同努力爭取下,商務部會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等國家部門開展調研,在充分聽取地方、行業及企業意見的基礎上,向國務院建議將青島等5個跨境電商綜試區城市納入新的試點范圍。經國務院批準,青島、大連、成都、合肥、蘇州5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成功享受到這一過渡期政策。
據悉,作出這一決定的原因是考慮到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既有貿易屬性,又有個人自用、低值的特點,目的是為促進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平穩健康發展。(記者 沈俊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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