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魯網
2017-12-15 11:28:12
魯網12月15日訊 濟南又有三大熱門片區征收范圍劃定,范圍涉及槐蔭區、歷城區、高新區,有片區征收80平可補100平。
濟南國際醫學科學中心項目
濟南國際醫學科學中心項目一期的建設項目房屋征收范圍已經確定,根據《濟南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現將凍結事項通告如下:
一、凍結范圍
本項目房屋征收范圍四至為:東至京臺高速、西至濟西編組站、南至經十路、北至小清河。詳見項目規劃用地范圍附圖。
二、凍結期限及有關事項
凍結期限為:2017年12月12日至2018年12月11日。自凍結通告發布之日起,至凍結期限屆滿之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新建、擴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屬物,改變房屋和土地用途。
有下列行為的,不予增加補償費用:
(一)房屋的析產和過戶;
(二)辦理戶口的遷入和分戶,但因結婚、出生、回國、軍人退出現役、服刑人員刑滿釋放等原因必須辦理戶口遷入的除外;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賃關系,分列、變更公有房屋租賃戶名;
(四)新設立和變更企業工商登記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登記;
(五)其他導致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
七里河路西片區舊城改造項目
征收決定公告
房屋征收決定公告
濟(歷城)征告字〔2017〕21號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山東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濟南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市政府令第248號)的規定,歷城區人民政府已作出濟(歷城)征字〔2017〕21號房屋征收決定,對七里河路西片區舊城改造項目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實施征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
本項目房屋征收范圍為:東至七里河路,西至窯頭大溝,南至外運宿舍、東萊花園北側,北至花仙路,詳見項目規劃用地范圍附圖。
二、征收部門、項目實施單位、征收實施單位
房屋征收部門:濟南市歷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項目實施單位: 濟南城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濟南市歷城區房屋征收服務中心
三、征收補償簽約期限
30日。具體起止時間以征收部門公告為準。
四、征收補償
按照《七里河路西片區舊城改造項目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執行。
五、被征收人權利和義務
被征收人應當積極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在簽約期限內簽訂征收補償協議并按期限完成搬遷。被征收人如對房屋征收決定有異議,可在本決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內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本決定公告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六、其他事項
(一)征收范圍內房屋被依法征收后,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二)區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區房屋征收部門報請區政府按照征收補償方案和有關規定作出補償決定。被征收人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仍不搬遷的,將依法申請法院進行強制搬遷。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四)任何組織和個人對本次征收與補償工作中違反《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山東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濟南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的行為,都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里河路西片區舊城改造項目征收補償方式及標準
征收補償方式:
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
征收住宅房屋的補償:
被征收的住宅房屋,補償價值按照其所處區位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場價格,結合被征收房屋建筑結構、層次、朝向、新舊程度和裝飾裝修情況等因素評估確定。
被征收人按照征收補償方案規定的范圍和標準選擇的安置房屋,其公用分攤面積超出被征收房屋公用分攤面積部分的價款由房屋征收部門承擔。
被征收人超出征收補償方案規定的范圍和標準選擇的房屋,其超出的套內建筑面積及其相對應公用分攤面積的價款按產權調換房屋評估價格計算,由被征收人承擔。
征收非住宅房屋的補償:
被征收非住宅房屋貨幣補償價格,參照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所處區位類似房地產市場價格評估確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按規定扣除政府收益部分)。
征收非住宅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的,按照確定的價格向被征收人支付補償金;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土地供應政策和項目規劃,可以實行產權調換的,應當按照產權調換房屋的評估價值與被征收房屋的評估價值結算價款。
被征收非住宅房屋產權人選擇土地收購,已進入土地收購程序的由土地收儲機構完成土地收儲工作;未進入土地收購程序或在規定期限內(45日)未能達成收購協議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實施房屋征收。
未登記建筑的認定和處理
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房屋,由“濟南市歷城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圍內未登記建筑認定和處理工作組”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出具認定意見。
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補償;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
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位置、戶型及面積
該片區居民選擇產權調換(房屋安置)的實行就地回遷安置,對檔選房。安置房源為框架結構的高層住宅,房屋總計276套 (詳見附件,安置房面積最終以實測面積為準)。具體選房配檔表如下:
備注:因安置房對檔房源無套內面積大于第六檔和第八檔被征收房屋套內面積的戶型,故第六檔和第八檔被征收人選擇產權調換時,可在選房配檔表中規定的戶型中選擇兩套房屋作為安置房屋;第七檔被征收人選擇產權調換時,可在選房配檔表中規定的戶型中選擇一套或兩套房屋作為安置房屋。
高新區大學科技園南區
房屋征收決定公告
房 屋 征 收 決 定 公 告
濟征告字〔2017〕1號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山東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濟南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市政府令第248號)的規定,市政府已對高新區大學科技園南區項目國有土地上的房屋作出征收決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
本項目房屋征收范圍為新濼大街北側、舜華路東側、高新區政務服務中心南側、將軍經貿用地西側。(具體范圍以規劃部門出具的建設用地范圍圖為準)。以上范圍只包括國有土地上部分。
二、征收部門、項目實施單位、征收實施單位
房屋征收部門:濟南市城市更新局
項目實施單位: 濟南高新區國土規劃建設管理局
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濟南高新區中心區騰籠換業推進中心
三、征收補償簽約期限
征收補償簽約期限:45天
四、征收補償
按照《高新區大學科技園南區項目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執行。
五、被征收人權利和義務
被征收人應當積極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在簽約期限內簽訂征收補償協議并按期限完成搬遷。被征收人如對房屋征收決定有異議,可在本決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內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本決定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六、其他事項
(一)征收范圍內房屋被依法征收后,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二)市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市政府按照征收補償方案和有關規定作出補償決定。被征收人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仍不搬遷的,市人民政府將依法申請法院進行強制執行。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四)任何組織和個人對本次征收與補償工作中違反《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山東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濟南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的行為,都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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