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銳大眾
2018-01-16 15:32:01
近年來,電動車火災多發,有的甚至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為有效預防和遏制電動車火災,省公安廳制定印發《電動車消防安全五條禁令》,要求廣泛張貼宣傳,全面組織清查,加大執法力度。
禁令所稱電動車是指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和電動三輪車。根據要求,嚴禁在居民住宅區的樓梯間、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為電動車充電;嚴禁在未作防火隔墻的群租屋和人員密集場所內為電動車充電;嚴禁電動車占用消防車通道;嚴禁私拉亂接充電線路為電動車充電;嚴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電動車停放場所。
相關負責人表示,依據《山東省消防條例》第七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對拒不遵守公安機關依法發布的禁令,威脅公共消防安全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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