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8-05-21 16:55:05
山東一男子韓某深夜竄至洗浴中心,并趁其他顧客熟睡之際,故意用浴衣遮掩贓物,躲避監控,成功盜走了兩名顧客的兩部手機和一條重達554g的金項鏈。
近日,濟南中院依法審結此案,作出了維持一審的終審判決,被告人韓某因屢屢盜竊他人財物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退賠失主經濟損失并處罰金4萬元。
經查明,2015年1月8日0時,韓某到濟南市天橋區某洗浴中心大廳內,趁他人不注意,將顧客范某放于沙發上充電的一部蘋果6plus手機(價值4 675元)盜走。當天上午7點,韓某又潛入濟南市市中區某洗浴中心包間,趁顧客王某熟睡,將其放于床頭柜的一部蘋果6手機(價值5 327元)和一條千足金項鏈(價值14.3萬元)“順”走。2016年11月底,韓某在江蘇省某商城二樓被公安抓獲歸案。
案件庭審期間,失主范某回憶稱,7日晚自己來洗浴中心搓澡,事后躺到大廳的沙發上玩手機,后手機沒電了,就給放在身邊的沙發縫里充電。8日凌晨1點,自己醒來后發現手機被盜,便報了警。
王某稱,自己跟兩個兄弟一起到洗浴中心208包間做足療,技師做完按摩,離開時順手將門掩上。8日凌晨1時、4時自己兩次醒來,發現擱在床頭柜上的手機和金項鏈還在;但到上午7點左右,手機和金項鏈卻都不見了。后調取洗浴中心的監控錄像,看到被告人韓某8日凌晨在經過208房間時,透過玻璃窗朝里看,隨后韓某光著上身推門進入房間,呆了一兩分鐘,沒拿東西就離開。不久,韓某再次出現在監控中,手上還搭了一條浴巾。這次,韓某進入房間足足呆了七八分鐘。出來后,韓某的浴巾下面裹著東西。監控顯示,從手機、金項鏈還在到被發現失竊,期間只有韓某出入該房間。經韓某當庭辨認,失主王某、范某向法庭提供的被盜手機照片確系其盜竊的物品。
經查,韓某曾于2002年7月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一千元;2011年9月韓某又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
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韓某的行為構成盜竊罪,且其系累犯,應依法對其從重處罰,遂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判處被告人韓某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退賠失主損失并處罰金4萬元。
案件宣判后,韓某不服,以“其未盜竊金項鏈”為主要理由提起上訴。
濟南中院認為,韓某盜竊王某等二人手機的事實,證據確鑿充分,韓某本人予以供認,但其卻否認自己盜竊了與手機同放一處又同時失盜的金項鏈,這與證人證言、監控錄像等證據相悖。韓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原判認定其行為構成盜竊罪,定罪準確;韓某系累犯,原判依法予以從重處罰,符合我國法律規定,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崔巖 馬云云 通訊員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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