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魯網
2018-10-10 11:17:10
魯網10月10日訊 近日,泰安一名男子駕車將一名七旬老人撞傷身亡并迅速逃離現場。之后他將車輛開回小區故意撞在樹上請人修理,想用此來掩蓋車禍逃脫罪責。民警在辦案過程中發現,肇事車輛并未懸掛正式號牌。經過詳細偵查,民警發現在一家飯店附近曾有人向肇事車方向招手,一個招手動作讓民警抓住一絲線索。后來民警通過4S店得知最近有車主撞了樹要求修理,調取監控發現此人有故意撞樹的嫌疑。最后經過詳細追蹤,民警終于鎖定嫌疑人。
事故發生后,交警在疏導交通 (監控截圖)
老人被撞身亡
9月4日晚上九點多,泰安市民王長柏在乘坐出租車回家時遇到一件嚇人又氣憤的事情。當天正好是自己生日,王長柏稱,晚上和家人吃完飯后打車回家。在等信號燈時,王長柏看到有一輛車以很快的速度超過他所乘坐的出租車,因為太快,還沒等他看清什么情況,緊接著聽到“嘭”地撞擊聲。
當時路口還是紅燈狀態,車輛速度又快,王長柏聽到聲音后有一種不祥的預感,猜測可能出事了。當信號燈變為綠燈時,自己乘坐的出租車繼續往前行駛,這時他透過窗戶發現,有一個老人躺在地上,周圍也沒看到肇事的車輛。
王長柏先問了問出租車司機有沒有急事,如果沒有急事趕緊下車和他一起救人。于是他和出租車司機下了車上前查看老人的情況,原來躺在地上的老人是名老太太,看上去年紀不小了。老人躺在地上一動不動,王長柏見狀趕緊撥打了120和110。
當時,受傷的老人躺在機動車道上,路上的車輛比較多,王長柏為了防止老人不受到二次傷害一直在引導周圍的車輛。
王長柏是做與環衛相關的工作,很多環衛人員在街上工作時有時也會遇見車禍事件,他知道應該將老人保護起來防止再受傷。在民警趕到后,王長柏等人就悄然離開了。
當天晚上,泰安交警岱岳區大隊事故一中隊接到指揮中心指令,稱在東岳大街某路口一行人被撞,傷勢嚴重,車輛逃逸。接到消息后民警迅速趕往現場后,發現被撞行人雖然是在機動車道上,但一直受到熱心市民的保護,沒有受到二次傷害,但肇事車輛早已不見了蹤影。
無牌車輛逃逸
岱岳區大隊一中隊民警耿玉國等人趕赴現場后發現,老人因傷勢嚴重已經死亡后,出警組立即對現場進行了仔細的勘查。但除了老人在車禍現場留下的一只鞋子和她的購物車外,民警并沒有發現任何對破案有價值的線索。現場雖然有目擊者,但他們能提供的只有逃逸的車輛未懸掛號牌。
當日深夜,耿玉國立即將這一警情匯報給大隊和中隊領導,領導高度重視,中隊長馮昌旭也立即放下手頭的其他工作,參與到案件的偵破工作中。因事故現場并未留下有價值線索,事故現場及周圍的監控就成了偵破案件的重要突破口。
為了盡快破案,馮昌旭和耿玉國兵分兩路,分別去岱岳區公安分局和交警支隊調取監控資料,經過第二天一上午的努力,終于將監控資料調取完畢,并將全部監控資料進行了嚴密的分析比對。功夫不負有心人,民警最終確認了逃逸車輛的車型及行駛路線。時間就是戰機。為了不給肇事者留下太多可能毀滅證據的時間,馮昌旭帶領一組人去肇事者當晚就餐的泰城一家飯店排查。
可讓民警感到失望的是車輛停放的位置正好是酒店監控的死角,案件偵破似乎陷入了僵局。
民警反復查看監控,這時一個細節引起了注意,雖然看不到肇事者的樣子,但監控顯示,有個人朝著肇事車輛打了個手勢,這給民警提供了線索。辦案民警猜測,既然是吃飯肯定不是一個人。經過一番詢問,民警很快掌握了當晚在酒店與肇事司機一起就餐的人。
不過民警還發現,雖然車輛有由東向西撞人的視頻,可車輛往西逃逸后就沒有在天網監控里出現過,也就意味著不知道車輛的逃逸行駛線路。
蹊蹺報修電話
就在馮昌旭一組已取得一定進展的同時,耿玉國帶領另一組民警前往銷售肇事車型的幾家4S店調取銷售記錄,同時在其中一家4S店獲得了一條有價值線索。店內的一名工作人員稱有一位在店內購買相同車型的車主打電話讓其幫忙修一下因撞在小區樹上而損壞的車,車輛就停在小區內。
職業的敏感立即引起了查案民警的警惕,如果是肇事車輛,車輛修理后證據將會被毀滅,再找證據會非常困難,甚至無跡可查。耿玉國立即驅車前往嫌疑車輛所在小區,但經過仔細查找,并未發現可疑車輛,找不到可疑車輛,這使查案民警立即緊張起來,必須在最快的時間內查獲車輛,否則將前功盡棄。
民警通過詢問小區里的人員了解到,9月4日21時30分左右,小區內一名業主進小區時駕車撞在了小區內的綠化樹上,但不知車停在什么位置。查案民警立即調取并查看了小區內的監控視頻,發現當時確實有一輛車撞在了樹上,但很快就發現了端倪,監控上那輛車撞樹的狀態像是故意的。但事發在晚上,光線太暗,通過監控民警還不能通過車輛痕跡判斷是不是嫌疑車輛。
經詢問了解撞樹車主居住的具體樓棟,查案民警迅速前往司機家中,出示相關證件后向其作了必要詢問。在整個詢問過程中,該司機神情緊張但非常沉默,這更加增大了其肇事的嫌疑。在問到他的車輛去向時,其聲稱車輛已被拖到修理廠,查案民警立即要求其配合工作,前往修理廠找尋車輛。
在某修理廠內,民警查獲了肇事嫌疑人駕駛的車輛,并在車輛前機蓋左側發現了與撞樹不相符的損壞痕跡。可撞人的痕跡是在機蓋左側,撞樹的痕跡是在車輛右前側。當民警拿出證據,肇事嫌疑人終于承認了駕車逃逸的事實。原來男子駕駛的車輛剛買不久,還沒有正式掛牌。
記者得知,民警開始之所以沒有找到該車由西向東回到小區的軌跡,原來是肇事司機繞開有監控的路段行駛,回到小區想掩蓋車輛之前撞人的痕跡,所以故意撞樹。(據山東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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