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8-11-25 08:00:11
編者按:家庭暴力是和諧家庭的“殺手”,將每一位家暴受害人推向痛苦的陰霾。今天是“國際反家庭暴力日”,對于家暴的危害,每一位家庭成員必須予以重視,并杜絕家暴。現實中,觀念錯位、人格扭曲、漠視法律等原因都可能是發生家暴的原因,當家暴襲來,受害者應學會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近日,齊魯晚報記者通過采訪婦聯、法院、律師事務所,全面了解了目前家暴的現狀,以及反家暴的各種嘗試。
家庭暴力離你我遠嗎?被家暴者一定是女性嗎? 在家庭暴力中,除了常見的肢體暴力,還有精神暴力、語言暴力等。受害的家庭成員中,不僅有女性,更有老人和孩子。這些家暴形式給受害人帶來了巨大的身體和心理上的創傷,也直接摧毀了美好婚姻、美滿家庭的基礎。
婚后不孕查出肝病
丈夫家暴次次升級
曾經的婚姻生活對于徐晶晶(化名)來說,是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徐晶晶婚后同丈夫、公婆一起生活,卻一直沒能懷孕。一年后,在檢查身體時,她發現自己患有較嚴重的肝病。這時婆家和丈夫就有了離婚的念頭,丈夫還不時對徐晶晶拳打腳踢,而且一次比一次厲害,她經常被打得鼻青臉腫,還時常沒有飯吃。
囿于傳統觀念,當時的徐晶晶并不想離婚,一直逆來順受,忍氣吞聲。直到她回娘家時被發現了身上的傷痕,才無奈說出實情。娘家氣不過,帶上十幾個親戚到婆家評理,后來便逐漸演變成兩個家庭的戰爭,經常爭吵打鬧后不歡而散。
有一次,徐晶晶的丈夫又動手打了她,徐晶晶忍無可忍拿起桌上的茶盤抵擋,結果導致劉志剛手部受傷。臨去醫院前,丈夫卻把徐晶晶鎖在家中,氣呼呼地說:“等回來再算賬。”徐晶晶非常害怕,便打電話給娘家求助。情急之下,徐晶晶的母親撥通了山東一諾律師事務所律師孫銘銘的電話,她害怕女兒受到更大的傷害,請求律師出面解救。
放下電話,孫銘銘立即趕往事發現場。為了避免矛盾再激化,她選擇一人前去徐晶晶家里,趕到時發現大門緊鎖。
“院子里一片狼籍,到處是摔碎的花盆、鍋碗瓢盆,男方家親戚一會來了幾個人,怒氣沖沖地圍著我。我說請他們冷靜,我不是來打架的,我是來解決矛盾的。”孫銘銘說,對方看到她說得在理兒,慢慢不那么抵觸了。孫銘銘講情說法,告訴徐晶晶的丈夫,家暴不僅解決不了問題,還可能涉嫌違法犯罪。經過一番勸說,男方同意先帶徐晶晶治療。
孫銘銘進徐晶晶房間時,眼前的情景讓她倒吸了口氣。徐晶晶把菜刀和剪刀都放在枕頭下,說如果丈夫再打她,她就拿剪刀捅了他,要不就拿菜刀砍他。“我一陣后怕,慶幸事情沒有發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孫銘銘說。
后來,孫銘銘多次找徐晶晶談話,問清楚她對自己婚姻的真實想法和態度。徐晶晶最后選擇結束這場不幸的婚姻。在接下來的離婚訴訟中,孫銘銘又為徐晶晶爭取到了最大的生活保障和利益,終于使她走出生活的困境。
為了“控制”妻子
丈夫竟剪衣服撒氣
“粗暴的語言、冷漠的態度、沒完沒了的恐嚇、威逼利誘的強迫是精神暴力的常見形式。”山東新亮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新亮率先成立了全國首個個“反家庭暴力法建言暨維權聯盟”,接觸了許多家暴案例。
精神暴力是人與人之間實施的經常性的侵犯他人人格尊嚴的不法行為,一般來說主要包括:一方對另一方經常性的威脅、恫嚇、辱罵造成對方精神疾患的;以傷害相威脅,以損害家具、傷害動物、打罵孩子相恫嚇造成對方精神恐懼、安全受到威脅的;為達到精神控制的目的對配偶經常性的當眾或私下惡意貶低、羞辱、挖苦、奚落、嘲笑、謾罵致對方不堪忍受的;經常刁難、干涉、猜疑、阻止限制對方行動自由,影響對方正當工作生活的等。
王新亮表示,他曾經接到一個求助,受害者是濟南一名年輕女性。原來這名女性和一位年長男子結婚后,因為自己喜歡打扮,卻被丈夫認為她在外面“有問題”。男的但又舍不得動手,于是便把妻子買的衣服、包剪了,將鞋子剁了,試圖通過這種“軟暴力”讓妻子產生心理恐懼,達到控制或改變對方的目的。
“家庭精神暴力最大的特征是隱蔽性強與反復性,如果不是感同身受,別說親戚朋友,就是當事人也很難意識到自己是被傷害者,被動接受和麻木不仁是受害者的典型特征。”王新亮介紹,精神暴力對婦女的傷害不亞于身體暴力,它對受害者的折磨甚至比身體傷害還要嚴重,長期遭受精神暴力容易出現情緒表達障礙和性格扭曲。同時,精神暴力也給受暴者帶來無以言狀的折磨與痛苦。
同時,在法律界定方面,對精神暴力鑒別、取證也很難,對很多受害者來說,沒有傷痕,不見鮮血,不能做傷情鑒定,鬧到法庭也難以認定究竟是否存在精神暴力。“不過,在發生精神暴力之后,如果對方曾寫過保證書、懺悔書、承諾書等等這樣的文書,保證以后絕不再發生暴力行為的這些書面材料也可以作為證據。”王新亮說。
老人和未成年人
也是家暴受害人
中國司法大數據研究院今年3月發布有關離婚糾紛的專題報告顯示,2016、2017兩年間,在超過250萬件離婚糾紛一審審結案件中,有14.86%的夫妻因家庭暴力向法院申請解除婚姻關系,其中有91.43%是男性對女性施暴。
根據法律規定,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可見家暴是家庭成員之間,而不只在夫妻之間,被家暴者除了妻子,還可能是老人、子女或丈夫。
根據中國反家庭暴力求助網的數據統計,在其接到的求助者中,女性占到67.5%,老年人家暴受害者占比為7.5%,未成年人家暴受害占比12.5%,男性家暴受害者占到了2.5%。
小龐是一名初三的學生,可以說是被父母從小打到大,父母經常用棍子、衣架打,猛扇耳光,他不得不拿水果刀保護自己,可父親直接去廚房拿了把菜刀,吼著臟話說要“收了他的命”,此外還經常用些侮辱人格的語言對他進行辱罵。
而濟南一名年過六旬的老人,招了個上門女婿。雖然女婿沒有工作,但脾氣很大,不順心時會打妻子和岳母。因為長期如此,社區、鄰居們有時會幫助老人報警,但警察一來,上門女婿就躲起來。為此,法院為老人簽發了人身安全保護令,這位女婿在多方壓力下才主動搬離了老人的住宅。
另一位求助老人已經61歲了,二婚,患有癌癥,卻時常遭遇丈夫的家暴,有時半夜三更被趕出家門。如今一條腿走路不方便,一只耳朵聽力嚴重下降,最嚴重一次是丈夫打完她后竟然拿硫酸要她喝。但因為老人沒文化,多年受到二婚丈夫恐嚇和威脅不敢提出離婚。
“從求助類型來看,有近七成的求助者在本人或親友遭到家暴后不知該如何維權,這也恰恰表明,《反家庭暴力法》的普法工作及遭遇家暴后如何維權的宣傳力度應當繼續加強。同時,我們可以看到,有不少的婚姻內重大惡性刑事案件是因家暴而引起,如果遭遇家暴后有通暢的、可信的協調維權渠道,就可能避免重大刑事案件的發生。”山東新亮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新亮分析。
“老人和孩子也是家暴受害者中不容忽視的群體。”王新亮表示,老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后果一般比較嚴重,但他們往往不會尋求幫助,因為他們第一不懂法律知識,第二不知道有維權的渠道,而年輕人學習法律知識容易,接受新鮮事物的能力強,所以加強對青少年的普法教育非常有必要。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馬云云 范佳 崔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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