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
2018-11-27 14:02:11
《關于進一步做好市級殘疾人創業孵化基地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印發
殘疾人入駐孵化基地免5年租金和寬帶費孵化基地享績效獎補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訊 日前,市殘聯、市財政局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市級殘疾人創業孵化基地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了市級殘疾人創業孵化基地的條件、孵化對象和獎補標準,其中對入駐創業孵化機構的殘疾人創業者,在五年孵化期內免收房屋租金和寬帶網絡使用費,對入駐困難殘疾人創業者的物業、管理、水電暖等費用給予適度減免。
《通知》規定,為殘疾人提供創業孵化服務的機構,除提供滿足公共孵化服務需要的基礎設施條件和管理人員隊伍外,還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合法登記注冊,具有有關部門認定的創業孵化實體資格,且運行3年以上;為殘疾人提供的孵化場所相對獨立,綜合服務設施建筑面積在2000平方米以上,能同時為25家以上殘疾人創業者提供服務,且孵化場所建筑面積不低于30平方米;配備公共服務區及相應的辦公設備,設有創業指導室和服務區,提供專供殘疾人使用的洽談室、培訓教室等基本設施;設立專門面向殘疾人的服務管理辦公室和創業專家指導隊伍,并根據言語和聽力殘疾人孵化對象需要,配備專職手語翻譯;提供證照辦理、創業培訓、政策咨詢、開業指導、融資支持、項目推介、網絡信息、成果展示、跟蹤扶持等創業配套服務,并協助落實各項優惠扶持政策;積極開展面向非孵化對象的免費電商經營培訓、開店指導、運營客服等專業化服務,建立網上殘疾人創業企業產品和服務營銷渠道,成功培育殘疾人電商經營者不少于30人;按照孵化對象的合理需求,積極拓展服務范圍。 《通知》中規定,符合條件的機構可向殘聯提出書面預申請。
《通知》指出,具有本市戶籍,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可申請創業孵化服務。對符合我市新舊動能轉換產業發展方向或具有較強引領示范作用、帶動就業效果顯著的創業項目,孵化對象可以拓展到外地戶籍。
《通知》對市級殘疾人創業孵化基地的績效獎補也做了規定。
在績效獎補中,對與殘疾人簽訂扶持協議,持續實施殘疾人電商、微商培訓和經營指導,扶持殘疾人經營者30人以上,每人每年參與培訓、指導達到150課時以上且正常經營的,按照每人每年6000元標準給予機構獎補;對入駐企業經孵化幫扶被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為省(市)級高新技術產業的,按照每家5萬元標準給予機構獎勵;認定為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的,按照每家10萬元標準給予機構獎勵;在孵化期間,經孵化培育成功上市的,按照每家10萬元標準給予機構獎勵;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入駐孵化對象超過25家,每新增1家創業實體給予2萬元績效獎補;每孵化成功遷出基地1家,在青島轄區內繼續正常經營3個月以上的給予3萬元績效獎補。(記者 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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