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煙臺交警
2019-03-31 22:26:03
4月1日開始,
芝罘區、萊山區小學校門前
一律禁止占路停車。
完整通告如下:
市交警支隊民警對本通告的內容
進行了詳細的解讀:
義務教育小學及部分幼兒園周邊禁停
經市交警支隊交通科民警楊大偉介紹,前期各交警大隊進行全面排查,對轄區內主次干道沿線中小學進行摸底,逐一落實學區服務半徑,摸清現有接送學生情況和擁堵狀況。然后,交警部門根據不同學校特點,組織實地論證,確定交通組織方案,完善交通設施。
從4月1日開始,
交警部門將進行全面治理,
集中精力和警力,
全力整治校園周邊
違法停車交通違法行為。
楊大偉介紹,整治過程中,市區義務教育小學及部分幼兒園校園門前禁止停車,各中學和寄宿制學校門前,接送學生車輛可在劃設的臨時停車區即停即走,嚴禁長時間停放。交警支隊將通過科學增設電子警察、取消臨時停車泊位、彈性禁停、收費管理等手段,針對不同學校分類施策。
楊大偉說:
需要特別強調的一點是,執勤民警將利用固定監控、移動相機、手持警務終端等設備,對所有的交通違法行為一律懲處。
這里就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及部分幼兒園校園周邊的即停即走行為,也在處罰范圍內。這就是通過嚴格執法,引導家長選擇步行或公交出行,共同維護校園周邊交通秩序。
罰200元扣3分
據介紹,針對每所中小學的不同情況,交警部門對現有交通標線進行清除或延長。根據最新的管理規定,相關交通標志相應的進行調整和完善。據悉,根據現有學區的劃定,一般招生范圍在學校周邊半徑500米左右,完全可以步行前往學校,沒必要車接車送。
據悉:
原本有停車位的,會根據情況取消。這是配合交通管理需要進行的調整,并不是說不允許家長停車,而是引導家長在附近停車場停車。
有的學校附近的停車位還會繼續存在,但是從4月1日開始變成了‘限時停車’。比如目前毓璜頂小學和煙臺二中之間的煥新路停車位進行了調整,原來允許全天停車,4月后將改為只允許晚上停車,白天一律禁停。
具體的停車時間以現場的交通標志為準。需要提醒司機的是,白天的時候不要一看有停車位就停,而不關注現場交通標志上允許的停車時間。針對這種違停,我們將給予100元罰款的處罰。
另外提醒廣大家長:
在學校門前馬路路邊石上施劃的黃色禁停標線同樣要引起注意。黃色禁停標線就意味著禁止任何理由停車,對于這種違法行為將按照違反禁止標線指示,處以200元罰款、扣3分的處罰。
另外需要說明的一點就是,只要是沒有施劃占路停車位的都是不允許停車的。由于每個學校周邊的交通狀況各不相同,所以交通標志標線的設置也不盡相同。需要家長根據現場具體交通標志標線情況判斷,共同維護好學校周邊的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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