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日報
2019-05-27 07:42:05
記者日前從山東省公安廳獲悉,隨著移動互聯網、網絡購物、跨境電商等網絡環境和營銷方式的發展,傳銷犯罪呈現新的形式和特點。警方提醒,近期傳銷犯罪出現7個新變種,希望群眾加強防范。
變種1:金融傳銷。承諾高收益,引誘投資。這種吸收資金的行為常見的名目有“××金融互助社區”“××金融互助平臺”“××金融互助理財”“××慈善金融互助平臺”“××金融互助投資”“××互助社區”“××財富互助平臺”等。這種行為隱蔽性強,多由境外人員遠程操控,投資款往往通過個人銀行賬戶網銀轉賬或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流轉。
警方解讀:現在許多金融詐騙披著互聯網金融的外衣喧囂一時,不法分子為吸引更多的群眾,編造各種名目,或許以高息、或許以投資入股、或許以高薪職位、或許以發展下線獲提成、或假借無效合同等等。作案手段五花八門,被害人眼花繚亂,且受害后不自知,甚至煽動親朋好友入“圈套”。
變種2:網絡傳銷。利用互聯網,打著電商或者微商的旗號,成本較低、發展迅速、騙人不見面。
警方解讀:一些傳銷分子打著電子商務的旗號進行非法傳銷活動,“網絡營銷”“網絡直銷”“網店加盟”及“循環消費”“滿100返100”“消費增值”“一邊上網娛樂,一邊上網賺錢”等宣傳十分吸引人。一些人趨利心理作祟,不少人幻想“一夜暴富”,面對高額利率、投資入股、收益分紅、高薪就業等的誘惑,喪失理智,落入“圈套”。一些網絡傳銷號稱“在家就可創業、穿著睡衣就能掙錢”,鼓動性很強。網上傳銷的“拉人頭”騙局更為隱蔽,發展下線的速度更為迅速,受騙人群更為眾多,騙人手段更為多樣,可謂是“騙錢不見面”。
變種3:“旅游”傳銷。打著“旅游直銷”“低價旅游”“免費旅游”“邊旅游邊賺錢”等噱頭,通過加手機微信好友的形式發展下線,拉群眾入會交費,病毒式傳播,速度非常快。
警方解讀:“只需要交少量會員費,便可以免費高端游”“加入我們就可以免費暢游世界”“別人旅游都是花錢,我們旅游可以賺錢”“旅游加創業”……目前,直銷企業和準直銷企業中并沒有旅游公司,“旅游”并不在直銷許可的產品范圍內,短時間內旅游公司都不可能合法直銷。
變種4:“國家工程”傳銷。打著“國家扶持”“有政府背景”“文化產業”“精神文明”“好項目產業大聯盟”“農業發展平臺”等旗號,偽造國家機關文件,虛擬公司企業,打著新產業的幌子虛假宣傳。
警方解讀:常常以“連鎖銷售”“連鎖加盟”“投資開發”“資本運作”等手段,或者以考察、旅游、加盟、“發展代理”“建立工作站”等方式從事傳銷活動。
變種5:“假冒直銷企業”傳銷。直接冒用正規直企的企業名稱,開展其他傳銷活動,或者冒用直企名義,開通微信公眾號虛假宣傳、通過網絡招聘銷售人員,還有不法分子利用淘寶網店、微信商鋪銷售正規直企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假冒產品。
變種6:“假慈善”傳銷。號稱自己有官方背景,打著“慈善救助”“愛心互助”等幌子,以“做慈善事業,筑和諧家園”“愛心支助貧困學子”等形式,欺騙善良的群眾。
變種7:“養老”傳銷。以“消費養老”、投資養老院等為名,大量發展會員,達到融資斂財的目的。
警方解讀:隨著我國老齡化步伐加快,在政府鼓勵民間力量參與養老事業的同時,市場上也出現一些人打著“養老”的幌子圈錢圈地,甚至是行騙。
省公安廳經偵總隊相關負責人介紹,傳銷犯罪一般都披著合法的外衣,極具迷惑性、欺騙性,但無論傳銷組織怎么“變臉”,只需要看三個特征就可以識別。一是是否需要認購商品或交納費用取得加入資格;二是是否需要發展他人成為自己的下線,形成層級網絡;三是是否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的數量或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報酬、獎金,參加人員所獲得的收益并非來源于銷售商品或服務等所得的合理利潤,而是他人加入時所交納的費用。(張依盟 劉貴增)(完)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