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日報
2020-05-22 10:04:05
5月21日下午,山東省青島市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了《青島市農業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以下簡稱《清單》)。據悉,此舉在全省農業領域屬于首創,意在為農業產業營造更為舒服的發展環境。
《清單》共11項,涉及農業投入品、畜牧養殖、農業機械、動物防疫、農產品質量安全等5個執法領域,適用范圍涵蓋全市農業合作經濟組織、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業機械持有者等20多萬個市場主體。
《清單》的發布以“差異化監管、標準化操作、市場化發展”為原則,完善制度保障,優化農業領域營商環境,催生鄉村振興內在動力。
市農業農村局有關負責人在發布會上介紹,《清單》是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經合法性審核后出臺的。著力創新監管理念、監管制度和監管方式,解決農業行業發展難題,激勵企業健康發展。如《清單》中兩個農藥類事項涉及到全市農藥經營主體近4000家,均為2017年版《農藥管理條例》實施后新申請許可的市場主體,相對于其他成熟的農業行業,力量較為薄弱,急需政府部門在制度上予以支持。
《清單》通過責令改正、批評教育等手段,“以教代罰”,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對市場主體經營活動的影響,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清單》的出臺是優化農業領域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體現了農業農村部門的責任擔當。優化營商環境既要實行法治化引導,又要發揮農業行業市場化約束作用,積極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強化行業自律意識,引導守法誠信經營。
在市場化、法治化的原則下,尊重農業市場主體意愿,特別是農民意愿,有助于減輕農民負擔,激活鄉村振興內生動力,給予現有市場主體和想進入農業行業的市場主體一個信心導向,吸引更多的農業“金鳳凰”來生根發芽、茁壯成長。
《清單》鼓勵創新創業的包容審慎監管,嚴懲重罰的重點監管,堅持處罰幅度與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相適應,將可免罰的輕微違法行為情節具體化、標準化,對違法行為類型、適用條件、適用依據做了明確規定,標準清晰、便于操作。但創新不能觸及農業行業底線,對于有可能直接影響農產品質量安全、動物疫病防控、公共安全等重要事項,將繼續按照“四個最嚴”要求,以審慎的態度嚴格監管,發現違法行為依法嚴厲查處。
《清單》提出,結合青島市部分區市農業執法職能劃轉,實行綜合行政執法的實際,將強化農業農村管理部門與農業執法機構之間的溝通協作,完善“首次免罰”情況通報機制,在確保政策落地的同時,絕不放縱惡意違法者,堅決杜絕“多犯不罰”情況的發生。同時,積極開展實施后評估工作,以行業協會為點,以點及面,結合行業管理、市場秩序等營商環境要素進行全面評估,了解發展現狀、解決發展難題、防范法律風險,根據評估情況有針對性地增減《清單》內容,擴大優化營商環境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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