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半島新聞客戶端
2022-06-10 17:27:06
原標題:因貸款“三查”不盡職等,這家銀行被罰130萬元!新韓銀行青島分行、中信銀行都曾因此被罰
來源:大眾報業·半島新聞
近日,中國銀保監會云南監管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云銀保監罰決字〔2022〕57號)顯示,富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違法違規事實:一、向關聯方發放流動資金貸款違規承接本行不良;二、貸款“三查”不盡職,向關聯方發放的貸款被挪用購買債券;三、部分非現場監管數據未按規定填報。中國銀保監會云南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對其罰款人民幣130萬元。
梳理發現,不少銀行曾因貸款“三查”不盡職或不到位等被罰。平涼銀保監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平銀保監行處〔2022〕8號)顯示,甘肅華亭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貸款“三查”不到位、貸款重組后未設觀察期直接上調為正常類,中國銀保監會平涼監管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第四十八條第二款,對其作出如下行政處罰決定:1.對甘肅華亭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予以40萬元罰款處罰;2.對時任華亭農村商業銀行河南支行、安口支行行長馬建群予以警告處罰。
中國銀保監會金華監管分局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金銀保監罰決字〔2022〕9號)顯示,浙江蘭溪越商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重大關聯交易未按規定審查審批;貸款“三查”不到位,流動資金貸款被挪用于固定資產投資,金華監管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對其罰款人民幣50萬元。
中國銀保監會陽泉銀保監分局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陽銀保監罰決字〔2022〕1、2號顯示,平定縣昌都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因貸款“三查”不到位,陽泉銀保監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對平定縣昌都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責令改正,罰款40萬元,責令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紀律處分;對李勇興警告。
黃銀保監罰決字〔2022〕1號顯示,青海同仁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貸款“三查”不到位,中國銀保監會黃南監管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對其責令改正,并處30萬元罰款。
中國銀保監會濱海監管分局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濱海銀保監罰決字〔2022〕1號)顯示,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濱海新區分行因貸款“三查”不到位,濱海監管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對其罰款人民幣30萬元。
2020年12月,中國銀保監會網站公布的青島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青銀保監罰決字〔2020〕93號)顯示,新韓銀行(中國)有限公司青島分行個人經營性貸款“三查”不到位。中國銀保監會青島銀保監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對其罰款人民幣20萬元。
此外,今年5月,中國銀保監會陜西監管局官網公布了對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的行政處罰決定。行政處罰公開信息表顯示,中信銀行榆林分行存在貸款“三查”不審慎的違法違規事實。針對上述行為,榆林銀保監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對中信銀行榆林分行處以23萬元罰款。
今年4月,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因通過借名貸款為房地產企業融資,貸款調查審查不盡職、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房地產業務管理不審慎,違規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的票據及信用證業務,違規辦理自營非標業務,貸款管理不審慎,違規掩蓋及處置不良資產,保險代理業務管理不規范,被寧波銀保監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罰款人民幣3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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