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新聞網
2024-03-03 09:47:03
原標題:違者或判刑!青島規范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 可撥打“12345"舉報
來源:青島晚報
原標題:違者或判刑!青島規范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 可撥打“12345"舉報
來源:青島晚報
違者或判刑!青島規范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
市消安委辦公室:發現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撥打“12345"舉報
3月1日記者了解到,為深刻汲取火災事故教訓,預防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維護公共安全和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青島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專門發布了《關于規范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工作的通告》(下文簡稱《通告》)。
《通告》明確要求相關部門嚴格落實停放充電管理責任,對于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主管單位的住宅小區和樓院,物業服務企業或主管單位應當對管理區域內電動車停放、充電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對于沒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主管單位的,所屬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指導幫助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確定電動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
“公民應當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在安全地點,充電時應當確保安全。”《通告》再次強調公民個人必須依法依規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其充電,嚴禁在建筑內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連廊、樓梯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車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停放電動自行車或為電動自行車充電;嚴禁采用“飛線”等違規私拉電線電纜的方式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通告》再次闡明了相關法律責任和應受到的處罰:根據法律法規,在高層民用建筑內存在相關行為,拒不改正的,將對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因違規停放、充電造成火災,尚不構成犯罪的,對責任人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500元以下罰款。因違規停放、充電造成火災,構成犯罪的,將按“失火罪”或“消防責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責任,對責任人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通告》明文規定,公民應當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發現電動自行車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時,要及時撥打“12345”舉報電話向相關部門舉報。物業服務企業、主管單位和村(社區)居民委員會,應當加強火災防范常識宣傳和典型火災案例警示教育,引導群眾增強消防安全意識,并按要求停放電動自行車和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觀海新聞/青島晚報/掌上青島記者 劉卓毅 通訊員 徐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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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曝光10家存在消防隱患單位
記者從青島市消防救援支隊了解到,連日來,青島市各級消防部門深入推進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聯合當地政府、各行業部門全面排查整治各類消防安全隱患。3月1日,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典型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青島市消防救援支隊對10家單位進行集中曝光,督促相關單位和責任人加以警醒,及時整改消除隱患。青島消防提醒,公民應當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發現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時,要及時撥打“12345”舉報電話向相關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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