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山東網
2017-03-16 13:31:03
中國山東網3月16日訊 (記者 姜瑞麗) 16日上午,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2016年度山東法院依法懲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有關情況,并公布四起典型案例。記者從會上獲悉,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省法院全年共受理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263件475人,審結257件457人,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341人,其中,在生效判決中,被判處監禁刑的有263人,占總數的77.13%,依法嚴懲了一批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分子,為全面推進“食安山東”建設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據省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審判委員韓芳麗介紹,從審判情況看,山東省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總體呈現案件數量總體較多、罪名相對集中、刑罰適用“一高一低”、懲治犯罪形勢依然嚴峻等特點。
記者注意到,2014至2016年,全省法院受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刑事案件的數量一直處于高位,每年均在260件以上,但近兩年的受理案件數略有下降,呈逐年遞減趨勢。“這說明,一方面當前我省食品安全犯罪仍處于易發、多發階段,另一方面隨著打擊、治理力度的不斷加大,犯罪的擴散蔓延勢頭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有效遏制。”韓芳麗說。
據介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涉及多個罪名,審判實踐中,罪名適用主要集中在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還有少部分案件根據證據情況和有關法律規定,以非法經營罪等定罪處罰,案件定性更加精準,有助于提升打擊犯罪的效果。
“為徹底剝奪犯罪分子非法獲利和再次犯罪的能力,財產刑懲治力度不斷加大,去年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罰金刑適用比例高達87.68%。”韓芳麗表示,為防止“以罰代刑”、“以罰折刑”,山東法院堅持嚴格、審慎原則,依法從嚴把握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非監禁刑適用條件,該類犯罪非監刑適用率低至22.87%,同比下降5個百分點,遠低于全省刑事案件非監禁刑平均適用值。
此外,懲治犯罪形勢依然嚴峻,也是山東省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一大特點,食品安全犯罪的方式不斷創新,手段更趨隱蔽,團伙性、鏈條性特征明顯,犯罪分子逃避刑事追究意識不斷增強,打擊難度加大,食品安全形勢不容樂觀,懲治犯罪的任務依然艱巨。
韓芳麗表示,下一步,山東省法院將積極回應人民群眾的要求,繼續加大工作力度,注重與相關職能部門的協作配合,積極參與“餐桌污染”治理工作,依法從嚴懲處各類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不斷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和獲得感。
會上還公布了四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包括姜宏戰、劉明光等人非法經營、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王慶榮、張雪芹、李萍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宋振、祁志華等人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案,張占、孫克衛、鄧深河等二十六人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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