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8-08-15 18:39:08
齊魯網濟南8月15日訊 近日,中國銀保監會官網發布消息,中國銀監會濰坊監管分局于2018年7月19日對濰坊農村商業銀行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公告顯示,濰坊農村商業銀行因違規辦理票據業務、授信業務,違規處置不良資產,同業融出超過監管指標,中國銀監會濰坊監管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對濰坊農村商業銀行作出罰款130萬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決定。
閃電新聞記者通過梳理發現,在今年的6月8日,濰坊農村商業銀行就因辦理信貸業務存在違法違規行為,被濰坊銀監分局罰款35萬元人民幣。
據公開資料顯示,濰坊農村商業銀行的法定代表人為董興磊,于2012年11月14日在濰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成立,注冊資本為267652.432800萬人民幣。經營范圍包括: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從事同業拆借;從事銀行卡業務(借記卡);代理收付款項;提供保管箱服務;外匯存款;外匯貸款;外匯匯款;外匯拆借;外幣兌換;國際結算;資信調查;咨詢和見證業務;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以上范圍須憑有效的《金融許可證》和銀監會批復開展經營,有效期限以許可證為準)
閃電新聞記者 曹晗 濟南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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