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9-07-02 18:24:07
齊魯網7月2日訊 記者從省財政廳獲悉,山東省財政清算2018年主要污染物排放調節資金31.9億元,返還26.4億元。
具體舉措為,對東、中、西部地區分別按照每噸800元、600元、400元的標準,收取各市主要污染物排放調節資金31.9億元。其中,青島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最大,收取調節資金最多,達3.3億元;棗莊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最少,收取調節資金最少,為8092萬元。
根據4項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省級按照55%-100%不同比例,向各市返還調節資金26.4億元。其中,濱州市因超額完成減排任務40%以上,實現全額返還。收取調節資金扣除返還各市資金后,其余部分統籌用于支持全省開展跨流域跨區域重大環境治理與生態文明建設等。生態文明建設財政獎補機制的實施,將環境治理成效與經濟利益直接掛鉤,通過調節資金收取返還,引導各市算好經濟賬、當前賬、局部賬和環境賬、長遠賬、全局賬,加大治污減排工作力度,主動削減污染物排放量,全面完成“十三五”節能減排目標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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