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1月18日訊 為了健全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機制,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范重大行政決策行為,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國務院《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近日,山東發布《山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絕對不能“拍腦袋”定了,須經過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五關”。
本規定所稱重大行政決策事項(以下簡稱決策事項)包括:
制定有關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教育科技、醫療衛生、文化體育等公共服務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制定有關市場監管、社會管理、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制定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重要的總體規劃、區域規劃和專項規劃;
制定開發利用或者保護水、土地、能源、礦產、生物等重要自然資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制定開發利用或者保護歷史文化街區、傳統村落、風景名勝區以及其他重要文化資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決定在本行政區域實施的重大公共建設項目;
決定對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會公眾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對前款規定事項的決策程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宏觀調控決策、政府立法決策、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決策以及政府內部事務管理決策,不適用本規定。
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要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
司法行政部門應當根據本規定第三條的規定,結合本級人民政府的職責權限和本地實際,編制年度決策事項目錄,報決策機關研究確定,經同級黨委同意后向社會公布,并根據實際情況調整。
年度決策事項目錄包括決策事項名稱、承辦單位等內容。
重大行政決策必須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全面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把黨的領導貫徹到重大行政決策全過程。
作出重大行政決策應當遵循科學、民主、依法決策原則,堅持從實際出發,尊重客觀規律;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保障人民群眾通過多種途徑和形式參與決策;嚴格遵守法定權限和法定程序,保證決策內容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等規定。
作出重大行政決策應當遵循公開原則,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決策事項、依據和結果應當及時公開。
重大行政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應當納入本地法治政府建設規劃
決策機關應當健全重大行政決策制度機制,加強決策智庫建設,利用大數據、云計算和人工智能等技術提升決策信息化水平,并對開展重大行政決策工作所需經費予以保障。
司法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重大行政決策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并負責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
決策機關相關部門按照職責權限負責重大行政決策草案擬定、執行和后評估等工作。
重大行政決策依法接受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監督。
上級行政機關應當加強對下級行政機關重大行政決策的監督。審計機關按照規定對重大行政決策進行監督。
重大行政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情況應當納入本地法治政府建設規劃,作為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的內容和考核評價決策機關及其領導人員的重要內容。
決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將終身追責
決策機關違反本規定未履行或者未正確履行決策程序的,由上一級行政機關責令改正,對決策機關行政首長、負有責任的其他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責任。
決策機關違反本規定造成決策嚴重失誤,或者依法應當及時作出決策而久拖不決,造成重大損失、惡劣影響的,應當倒查責任,實行終身責任追究,對決策機關行政首長、負有責任的其他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責任。
決策機關集體討論決策草案時,有關人員對嚴重失誤的決策表示不同意見的,按照規定減免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