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20-01-03 15:06:01
齊魯網·閃電新聞1月2日訊 王女士是淄博華潤中心凱旋門的業主,近日,她向閃電新聞記者反映,上個月剛交的商品房,客廳窗戶把手離地面1.86米,高度過高。但在購房前,該樓盤的戶型宣傳一直聲稱是落地的觀景陽臺。
曾許諾落地窗、觀景陽臺,如今采光受影響
該樓盤在原淄博體育場,位于淄博張店區核心位置,開發商是華潤置地(淄博)有限公司。王女士說:“當初我們給父母買房子時,就是看準華潤是大企業,房子品質比較高、檔次比較高。”
當初華潤中心凱旋門在該小區戶型的宣傳圖上的標志便是觀景陽臺,給業主的宣傳資料、戶型也都是觀景陽臺。對此,王女士告訴閃電新聞記者:“當時銷售員帶我們去看他們的7號樓,說建出來和7號樓一模一樣,那7號樓就是落地飄窗。”
業主王女士家的窗戶
7號樓的窗戶
“正是因為戶型、宣傳圖片上寫得很清楚,再加上置業顧問領著大家看房時都是落地窗,我們才買的。”王女士抱怨說,結果現在突然蹦出個1米1的“墻”,客廳采光十分受影響。而且,小區內其它樓棟都沒有如此高的陽臺,就6號樓的設計不一樣。
前期華潤宣傳資料
王女士說,房子是2017年購買的,今年11月23號交的房。“我們家人都夠不著窗戶把手,我婆婆身高1.6米,算是中等身高,老人根本都夠不著。在自己家里無法打開窗戶開窗,下雨也沒法關窗戶。” 家人對于新交的房子十分無奈。
經業主測量,從客廳地面到陽臺的高度為1.12米,“臥室窗戶沒有這么高,我們夠得著,為什么客廳陽臺設計高?”對于如此設計,王女士表示無法理解。
業主砸陽臺被斷水停電
王女士稱,對于業主們問題的反映,物業、開發商給出的回復是:房屋設計沒問題,都是按照設計師圖紙施工的,質量安全都沒問題。由于沒有得到滿意的回復,部分業主決定開始自己裝修,砸出說好的“觀景陽臺”,卻被物業斷水、停電,“我們樓上業主也嫌陽臺太高,剛砸了一點陽臺,就被物業斷水、停電。”
隨后,記者向華潤置地(淄博)有限公司相關工作人員進行了求證,華潤置地(淄博)有限公司方面稱:“根據業主的反映,我們調取了設計圖紙,6號樓的建設是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的,因為陽臺有防火要求,上開口和下開口之間不得小于1.2公分,所以才會有這個墻的出現;窗臺把手圖紙上就是這么設計的,我們跟營銷方也溝通過,營銷表示購房時并沒有跟業主承諾有觀景陽臺,合同上也沒寫落地窗。”
業主們也曾向315投訴,315說這個問題歸住建局,但住建局說只要質量沒問題,別的問題不屬于他們(管轄)范圍。緊接著,業主又向淄博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反映,市監局方面認為,1.12米的墻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無法降低陽臺高度。
而當記者詢問了驗房師,驗房師則表示:防火有外墻保護,樓層有防火措施,墻面防火還沒聽說過。不過對于這個事情如何解決,驗房師給出建議:首先看圖紙,如果說圖紙設計是在銷售之前的,那就證明銷售就存在欺詐;如果圖紙設計原來是有落地窗的,后因政策原因圖紙設計發生變更,開發商這邊也應該行使告知權,告訴業主所購房子的結構、外觀發生變化,讓業主選擇補償或者是退房。
“質量是符合標準了,但是你買的住宅是供人居住的,現在明顯房子不適合人居住。”王女士稱,自交房后,他們一直沒有住進這個房子。
閃電新聞記者 吳麗蘭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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