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壽光公安
2017-05-17 07:55:05
因現(xiàn)任女友晴晴(化名)手機被盜,奇葩的小永(化名)竟想偷一部手機給晴晴用(這個想法奇葩不?),于是伙同前小舅子(與前妻離婚了,跟前小舅子關系還是這么好,“贊”一個)及另一名小伙伴,在壽光彌河水上樂園盜竊兩部手機,涉案價值5000余元。
這個戲劇性的案件是醬紫的...
1串并案件,牽出往年舊案
壽光市公安局工業(yè)區(qū)派出所在破案會戰(zhàn)期間,積極串并案件,發(fā)現(xiàn)了小永于2016年7月在彌河水上樂園盜竊手機的線索。當公安機關找到小永時,他卻矢口否認,一無所知。
于是,工業(yè)區(qū)派出所積極展開了調查工作...
2找尋證人,卻屢屢碰壁
因案件系2016年報警,當時未找到有價值的破案線索,一直無進展。但功夫不負有心人,偵查員還是找到了“關鍵證人”小英(化名)和小超(化名)。本以為案件可以順利告破,可這兩名“證人”卻“一無所知”...
接著,戲劇性的情節(jié)上演了...
3細致調查,柳暗花明又一村
犯罪嫌疑人小永與兩名“證人”口供出奇的一致讓辦案民警為之一動:這里面必有貓膩。
于是繼續(xù)深入開展調查。這一查,還真查出了問題:原來這三人,各懷鬼胎,為了自保,都偷偷留了一手...
后來,最悲催的事情發(fā)生了...
4包庇前姐夫,證人變嫌犯
因知道盜竊是違法犯罪行為,事發(fā)后,小永曾威脅小英和小超,如果被公安機關找到,一律不承認,否則“有你們好看的”...
而小英和小超也確實害怕了,于是就有了前期口供的出奇一致:一概不知。
但蜀黍可不是吃素的啊!深入調查后,蜀黍還是發(fā)現(xiàn)了他們串供的證據(jù)(為了不泄露偵查秘密,此處省略一千字...)。
小英和小超見瞞不過去了,啼哩吐嚕地全招了。當然,小永也傻眼了,面對鐵證如山,只好認罪。
可悲催的是,原本是“證人”的小英和小超,卻變成了犯罪嫌疑人...
好吧,再看看認罪后的小永指認現(xiàn)場的照片...
需要注意的是:本來小英和小超是從犯,不會被刑事處罰,但是他們串供、包庇小永。這前小舅子也真“對得起”這前姐夫了...
目前,三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法律條文小英、小超涉嫌的罪名...
《刑法》第三百一十條【窩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小永涉嫌的罪名...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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