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早報
2017-11-22 09:34:11
原標題:出了地鐵口 150米內要有公交站
《青島市常規公交與軌道交通銜接導則》下月實施 地鐵通車半年內完成接駁公交調整
早報訊 常規公交與軌道交通間銜接調整宜在軌道全線通車后6個月內完成,接駁公交中途站與軌道出入口換乘距離不宜超過150米……由市交通運輸委、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組織編制的《青島市常規公交與軌道交通銜接導則》(以下簡稱《導則》)將于12月1日起正式實施。《導則》的實施,使常規公交與軌道交通的銜接有章可循、有據可依,可不斷滿足居民的換乘需求。
地鐵開通后常規公交需調整
軌道交通線路開通后,常規公交線路如何調整? 《導則》提出,一方面,對軌道交通運營后客流損失量較大的常規公交線路需進行調整。調整要根據線路類型及相關客流條件,主要包括:線路取消、長線截短、抽疏站點、調整路徑四類調整方法。另一方面,對接駁供給不足的軌道交通站點及接駁公交服務不足的區域應加強常規公交線路的接駁調整,主要包括:線路延長、局部調整、線路新增三類調整方法。接駁公交中途站應結合軌道站點客流分布情況,主動接近軌道出入口,換乘距離宜小于50米,不宜超過150米。
地鐵通車半年內完成接駁調整
在常規公交與軌道交通運營銜接方面,《導則》提出,常規公交應與軌道交通首末班進行運營銜接協調,運營調整線路應主要覆蓋居住及高校等首班始發地與末班目的地,以滿足居民首末班的出行換乘需求。早班接駁公交線運營時間應適當提前于軌道線路運營時間,晚班接駁公交線運營時間應適當晚于所接駁軌道站點晚班運營時間,具體結合公交線路實際運營情況及軌道線運營情況制定公交線路運營調整計劃。各軌道交通站點均宜進行接駁線路的運營時間調整,調整線路宜為接駁服務便捷且運營時間調整相對較小的公交線路;也可結合周邊公交場站設置,增設重要軌道交通站點與其他交通樞紐之間的直接接駁擺站車。
根據《導則》,應結合軌道交通工程建設進度及軌道運營通車計劃,制定協調合理的常規公交銜接優化實施計劃。常規公交與軌道交通間銜接調整宜在軌道全線通車后6個月內完成接駁公交線路調整工作,對于競爭性線路調整宜結合軌道交通運營后實際公交運營情況逐步實施調整,并在公交線路、站點、場站調整實施前3周公示調整計劃。
客流轉移比50%以上可取消公交線
根據《導則》,公交線路銜接優化包含競爭性公交線路優化、接駁性公交線路銜接優化、公交線路接駁運營銜接優化。其中,公交線路銜接優化應在滿足客運走廊內公交出行需求的前提下,盡可能減少與軌道交通線路相平行的常規公交線路,降低運能浪費;同時加強軌道站點的公交接駁,滿足居民出行的換乘需求。
《導則》提出,與軌道交通重合10個及以上軌道站或重合段公交站點占線路總站點數達70%以上的公交線路為強競爭性公交線路;與軌道交通重合5個—9個軌道站且重合段公交站點占線路總站點數小于70%的公交線路為一般競爭性公交線路。軌道交通開通后,客流轉移比大于等于50%時,將取消線路或調整路徑;當客流轉移比在30%—50%之間時,可以考慮將公交長線截短或抽疏站點或調整路徑或取消線路。但是,當競爭性公交線路中具有旅游、休閑觀光等特殊功能的線路,可予保留。
大型社區將增微循環公交
《導則》提出,公交接駁線路銜接調整應遵循“均衡分散”的優化原則,避免集中換乘對軌道站點和周邊道路交通帶來過大客流壓力。新增接駁線可采用環型、放射型、聯絡型等布局模式,線路長度宜為8-12千米,以保證發車頻率。對于軌道交通沿線大型的居住社區、商業中心及較大廠區等大規模客流聚集地,宜新增微循環公交線路,加強與軌道交通的接駁。
微循環線路路徑應依據區域范圍、吸引點布局等因素布設,長度宜為3千米—8千米之間。微循環線路站點間距無固定要求,站點設置應結合吸引點位置設置,主要客流吸引點宜在站點300米半徑覆蓋范圍內。微循環線路路網應以次干路和支路為主,公交車型以中小車型為主。 (記者 吳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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