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濟南時報
2017-12-13 09:18:12
12日,濟南交警梳理了醉駕入刑以來的“酒司機”,發現竟有25名駕駛人酒駕3次及以上!對拿自身安全和別人生命當兒戲的這25名“酒暈子”,交警果斷進行了曝光。
屢查不改 男子3次酒駕被查,3個月后又喝大了
濟南交警曝光的25人名單中,有24人身背3次酒駕記錄,另有一人則達到了4次。
2012年7月26日深夜11點55分,38歲的男子朱某酒后駕車,在興濟河東路被槐蔭交警攔下。這是他首次被查。2013年1月17日下午2點,他再次酒后開車,在黃河大壩南岸行駛時被天橋交警查獲。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規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也就是說,朱某因二次酒駕,駕照已被吊銷。此后的整個2014年,朱某并沒有酒駕被查處的記錄。然而到了2015年,他又接連兩次酒駕被查。
2015年4月22日晚上8點31分,他酒后駕車在壩王路行駛時,被歷城交警攔下;僅僅3個多月后,他又一次酒后駕車,在西客站片區的齊魯大道附近被槐蔭交警攔下。目前,朱某的駕駛證仍處于注銷狀態,也就是說,他的行為屬于無證駕駛。
司機特點 70后是“主力軍”,25人中有14人
值得注意的是,二次酒駕只是吊銷駕照,駕駛人重新通過考試后,還能重新取得駕照。25人名單中,就有2人的駕駛證是正常狀態。記者注意到,52歲的王某強曾在2012年3月24日、2014年2月17日和2015年3月18日相繼酒駕被查,不過,他在2017年6月7日學習并通過了駕駛證考試,重新取得了駕駛資格。
記者梳理25人名單發現,從年齡分布來看,70后是連續酒駕違法的“主力軍”,共有14人。此外,60后占了7人,80后占了3人,50后有1人。名單中并無90后的身影。
有3人一開始就沒有駕駛證,屬于常年無證駕駛。41歲的男子宋某洲,曾于2012年4月、2014年3月和2014年9月,駕駛三輛不同的汽車,三次酒駕被查。另外兩人,48歲的蕭某榮和47歲的張某利,駕駛的則都是無牌摩托車。
44歲的李某,3次被查的時間分別為2012年、2016年和2017年;33歲的張某君,3次被查的時間分別為2012年、2014年和2015年;49歲的李某亮,3次被查的時間分別為2013年、2014年和2016年……記者發現,大多數司機首次被查后,短期內都有所收斂,然而一段時間后又照犯不誤。
●數據統計 5年來520人次二次酒駕被吊銷駕照
其實,濟南交警早已對“酒司機”展開實名通報。2015年10月31日,濟南交警信息網(濟南交警官網)首期實名通報了8名“酒司機”。截至今年12月8日,該網站已實名通報了41期。查詢發現,今年以來幾乎每周都有數十名“酒司機”被通報。
記者從交警部門獲悉,近5年來,已對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辦理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20人次。
●相關鏈接 哪些情形才會被終身禁駕?
酒后駕車多次被查,并不意味著將被終身禁駕。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可能造成終身禁駕的情形主要有兩種:一是駕駛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二是飲酒或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
今年3月,市車管所曾公布今年首批15人的終身禁駕名單。從名單來看,15起終身禁駕案例對應的是15起嚴重交通事故,其中因事故逃逸構成犯罪的有12起,酒后駕車發生事故構成犯罪的有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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