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濟南時報
2017-12-28 08:09:12
27日,“樂踏”電單車出現在街頭。 首席記者王鋒 攝
12月27日,一種名為“樂踏”的共享電動自行車出現在泉城街頭。然而,12月20日濟南市交通委就共享單車管理征集意見,提出“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樂踏共享電單車”有路可走嗎?“樂踏”共享電動自行車濟南區域的相關負責人介紹,他們曾向濟南管理部門申請進入共享單車市場,還沒有被通過,目前僅供電動車維修服務點的會員使用。
新事物 共享電單車現身,30分鐘內免費騎
橘紅與黑色相間的車身,車座下面安裝著小巧玲瓏的電池,27日,3輛靠電力驅動的單車出現在經四緯三交叉口附近,立刻吸引了過路市民的目光。電單車的車身座位后側寫有“共享電動車”的字樣,電動車旁還立著牌子,上面寫著電單車停車點字樣,牌子上還有一個二維碼。
現場的工作人員介紹,只要掃二維碼,下載客戶端后,交99元押金,就可免費騎行30分鐘的電動車,臨時停車15分鐘內免費,超時后每分鐘收費0.1元。工作人員表示,共享電單車是在這個月初剛剛推出的,目前是30多輛車,設計時速在20公里以內,配有腳踏板,電池沒電時可以人力正常騎行。“這種鋰電助力騎行,不僅速度快,騎著還省力。”一些市民對這種電動車很感興趣。
與摩拜等共享單車不同的是,樂踏共享電單車必須到指定的停車點停放。共享電單車的停放點是依托一家品牌電動車服務站點建立的,目前在10個電動車服務站點設立停車點。市民出行前需要通過APP查詢附近或目的地是否有固定停車點,如果不在固定停車點停放,會無法完成停車,并扣除一定費用。這種停車模式,有點像歷下公共自行車。有市民認為,其由于點位固定且分布范圍較小,很難跟分布范圍更大、數量更多、停放更靈活的摩拜等共享單車抗衡。
新政策 濟南共享單車新政征民意,不鼓勵共享電單車
今年共享單車得到了迅猛發展,但也出現一些問題,比如亂停亂放、“退押金難”等。12月20日,濟南市交通委對外公布了《濟南市關于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健康發展的意見(試行) (征求意見稿)》。其中提到,濟南將堅持總量調控、動態平衡的發展思路,發展規模要與公眾出行需求、城市空間承受能力、道路資源與停放設施承載能力相匹配。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
根據《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國家標準,電助力自行車必須符合以下四大標準:必須有腳踏能實現人力騎行;最高設計車速不大于20km/h;整車質量不大于40kg;電動機輸出功率不大于240w。樂踏共享電單車整體車重控制在40公斤內,時速不超過20公里,屬于電動自行車的范圍,然而,在濟南提出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的背景下,樂踏共享電單車在濟南能走多遠呢?
路在何方? 準入申請沒獲批,目前僅為會員專用
事實上,共享單車企業要想進入濟南,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準入審核。1月16日上午,小黃車在泉城路商圈玩了把“快閃”;2月28日上午,永安行共享單車現身大明湖畔,到了下午卻也不見了蹤影。這都是因為這些企業沒有經過準入審核。
此次樂踏共享電單車出現在經四緯三附近,是否得到了相關部門的準入審核?記者咨詢停車管理部門得知,該企業尚未登記審核進入濟南共享單車市場。
27日晚,“樂踏”共享電單車濟南區域相關負責人介紹,他們是和一家電動車品牌達成合作意向,在市中區、天橋區的10個電動車維修服務點設置停放點,僅供在電動車維修服務點維修電動車的會員使用,也可供就近市民使用。他們曾向濟南的管理部門申請進入共享單車市場,沒有獲批。“樂踏共享電單車計劃明年進入山東一些高校,為師生服務”。
原標題:“共享電動車”來濟南了?其實人家不共享 僅會員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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