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wǎng)
2019-12-27 20:32:12
齊魯網(wǎng)·閃電新聞12月27日訊 12月27日上午,威海法院對以劉天寶、朱常偉為組織者、領(lǐng)導者的2個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犯罪案件,以林炳圳、唐圣富、王紅力、胡喬奇為首要分子的4個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等9起黑惡案件進行了一審集中宣判,并于當天下午召開了新聞發(fā)布會。此次宣判涉及被告人110名,是威海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案件數(shù)量和被告人人數(shù)最多、規(guī)模最大的一次宣判。其中,劉天寶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成員22人,是威海地區(qū)目前審結(jié)的組織成員人數(shù)最多的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
當天,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媒體記者、司法行政機關(guān)工作人員、被告人家屬等300余人旁聽了宣判,全程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wǎng)、快手APP進行現(xiàn)場直播,240多萬網(wǎng)友在線觀看,為專項斗爭深入開展營造了強大輿論聲勢。
其中,自2016年2月至2017年12月,以被告人胡喬奇為首要分子,宋乳平、于曉東為重要成員,張鵬為一般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以討債為目的,先后在乳山市一定區(qū)域內(nèi)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包括非法拘禁1起、尋釁滋事10起、聚眾斗毆1起,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乳山市人民法院依法以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判處胡喬奇有期徒刑六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以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眾斗毆罪分別對宋乳平、于曉東、張鵬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九個月至一年三個月不等。
2015年10月至2018年3月,以被告人徐偉偉為糾集者,王昌盛、徐帥為成員的惡勢力團伙,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乳山市區(qū)多次實施聚眾斗毆、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嚴重擾亂社會秩序,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乳山市人民法院依法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妨害公務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徐偉偉、王昌盛、徐帥、高瑜偉、徐慶、王偉、梁言沖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至二年不等。
2012年至2016年,被告人王強指使或伙同劉佳鵬、叢抱日、侯成福,采取非法侵入住宅、威脅、恐嚇、毆打等手段先后對多名不能償還高息貸款的被害人非法索要債務,實施非法侵入住宅、尋釁滋事等犯罪行為。
環(huán)翠區(qū)人民法院依法以尋釁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判處王強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其余三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不等。
記者從新聞發(fā)布會上了解到,2018年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威海兩級法院審結(jié)一審黑惡勢力犯罪案件31件239人,審結(jié)二審上訴案件6件52人,其中以丁永飛、劉天寶、朱常偉等為組織者、領(lǐng)導者的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犯罪案件5件65人,嚴厲打擊了暴力討債、尋釁滋事、聚眾斗毆等違法犯罪活動;以張凱、張于、于東京等為首要分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14件119人,鏟除了一批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的“漁霸”“行霸”“村霸”。對強迫交易、強買強賣、壟斷市場、強行收取保護費、控制市場從中抽頭漁利、發(fā)放高利貸以謀取暴利等黑惡勢力犯罪,加大財產(chǎn)刑、資格刑的判決和執(zhí)行力度,累計判處罰金1979.7萬元,對3名被告人判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堅決“打財斷血”,徹底鏟除黑惡勢力存在的經(jīng)濟基礎(chǔ)。
威海中院掃黑辦負責人表示,“對黑惡勢力犯罪,法院在審判過程中始終嚴格依法審理,既不降格處理,也不人為拔高。始終堅持依法從嚴打擊的高壓態(tài)勢,但是并不是一律從重處罰,而是始終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今天宣判的同案被告人的量刑,充分體現(xiàn)了各自在共同犯罪中不同的地位、作用、主觀惡性、人身危險性等因素。專項斗爭以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的重刑率為39%(五年以上有期徒刑93人),同時通過嚴把事實關(guān)、證據(jù)關(guān)、程序關(guān)、法律關(guān),對3起案件作出定性改變。”
閃電新聞記者 鄭雅馨威海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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