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檢察日報
2025-04-01 10:06:04
原標題:聚資源籌劃 多舉措落實 協同推進矛盾糾紛實質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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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聚資源籌劃 多舉措落實 協同推進矛盾糾紛實質化解
來源:檢察日報
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規范化建設,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策部署,統籌發展和安全的重要舉措。司法部黨組認真落實中央政法委部署要求,多次專題研究,賀榮部長在全國司法廳(局)長會議上,對做好相關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各地司法行政機關嚴格按照加強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的意見以及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工作指引的部署要求,在各級黨委政法委領導和綜治中心統籌下,立足職能,采取硬實舉措,做好矛盾糾紛化解等工作,切實形成糾紛化解合力。
一、主動入駐、協作聯動。一是積極派員入駐。各地司法行政機關以縣級為重點,通過多種方式派員常駐綜治中心,在有條件的地方推動勞動爭議、婚姻家庭、房地產物業等行業性專業性調解,以及仲裁、公證、律師、法律援助等機構和人員入駐綜治中心。如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組織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員李榮凱及其調解團隊入駐區綜治中心;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湖北省黃梅縣等地公證機構在綜治中心設立公證服務窗口等。二是主動協作聯動協作。發揮司法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調解工作指導職責,推動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的銜接聯動,通過定期協商研判等方式指導入駐綜治中心的相關部門和人員加強調解工作,提升調解能力和水平。
二、依法履職、發揮作用。一是發揮調解基礎性作用。堅持調解優先,推動入駐綜治中心的有關部門和各類調解組織,依法開展糾紛化解工作。二是突出仲裁專業性優勢。發揮仲裁在化解矛盾糾紛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入駐綜治中心的仲裁機構推出便民措施,探索線上仲裁方式,通過高效公正的仲裁,讓矛盾糾紛從“有結”變“有解”。三是創新公證解紛模式。推動入駐綜治中心的公證機構拓展公證服務領域,參與各類調解,為涉及公證事項的矛盾糾紛化解提供專業意見,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
三、聚焦重點、防控風險。一是強化科技賦能。加快推進全國調解工作信息平臺建設,積極推進與綜治中心信息平臺實現信息共享、業務協同,跟蹤掌握矛盾糾紛化解情況。二是強化風險隱患摸排。各地司法行政機關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員、村(居)法律顧問、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等力量扎根基層、貼近群眾的優勢,加強矛盾糾紛日常摸排,及時調度力量進行化解;對存在可能升級外溢的風險隱患信息,及時向綜治中心報告共享。三是強化相關群體服務管理。加強與綜治中心對接,推動落實相關服務管理措施,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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