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晚報
2017-08-18 16:23:08
隨著私家車越來越多,交通違法行為已成為影響交通秩序的重要因素之一,尤其是變道、轉彎時不打轉向燈,很容易讓后方車輛來不及避讓,造成追尾事故。 16日,青島市文明辦聯合交警部門針對此類交通違法行為開展整治行動,大多數車主變道時自覺使用轉向燈。
現場不打轉向燈直接變道被處罰
16日,市文明辦聯合李滄交警在李村商圈開展“您懂得 別忘了”文明行車活動,此次活動主要查處不按規定使用轉向燈的交通違法行為。上午9時50分,徐某駕駛轎車沿京口路北向南行駛,快到京口路與書院路交叉口時,沒有打右轉向燈直接變道至右拐車道,執勤民警示意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徐某下車后得知沒有打右轉向燈變道時,連說:“真倒霉。”徐某表示知道變道應該打轉向燈,只是忘記了或者說形成了不好的駕駛習慣。執勤民警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并當場開了罰單,罰款100元、記1分。
10時10分許,王某駕駛魯BX96××轎車沿京口路北向南行駛,在同一位置,同樣沒有打右轉向燈直接變道至右拐車道,被交警攔下。交警對王某進行批評教育并依法處以罰款100元、記1分的處罰。活動中,李滄交警共查處3起不按規定使用轉向燈的交通違法。當天,市南交警也查處3起,市北交警查處4起、嶗山交警查處4起。
聲音文明駕駛要學會用轉向燈
“我挺討厭這種開車不打轉向燈的,你要變道或者轉彎,必須讓跟在你后面的車輛知道,這樣后方車輛才會減速避讓。 ”市民李先生說,他開車十多年了,很多交通事故都是不文明駕駛引起的,比如突然變道造成追尾、使用遠光燈導致碰撞等,方向燈在行駛過程中特別重要,駕駛員要會用方向燈才行。 “自覺正確使用方向燈,一方面可以保障行駛安全,另一方面也能讓道路更加暢通。 ”李先生說,他之前就因為前方車輛沒打轉向燈突然變道,來不及躲閃造成追尾,雖然是對方全責,但處理起來挺麻煩。
規定 不按規定用燈光罰款記分
在開車過程中,應該開啟轉向燈提醒后方及對行車輛,但很多車主卻不注意這一點。記者從交警部門了解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機動車向左轉彎、向左變更車道、準備超車、駛離停車地點或者調頭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向右轉彎、向右變更車道、超車完畢駛回原車道、靠路邊停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右轉向燈。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將記1分,最高罰款100元。
記者 梁超 湯臻 通訊員劉波 王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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