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濟南時報
2018-05-23 08:01:05
一外地培訓機構,通過朋友圈發布消息,稱“一級建造師包過”,但培訓需要不少費用。有人信以為真,最高支付了4萬元的培訓費。考試當天,這家機構組織60余名考生來濟南考試,并分發作弊器約定考試期間發送答案。然而,這注定是場“折戟沉沙”的應試之旅……
考生答題時“手抖”監考老師搜出作弊器
2017年9月16日,山東藍翔技校考點,國家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現場,監考人員意外發現:一名考生左手攥成拳頭,還有些發抖,疑似有抄題的動作。監考人員找到一個金屬探測儀,將探測儀靠近該考生的拳頭時,探測儀開始震動。隨即,讓該考生將手中物品交出來。監考人員發現,這是一個橡皮狀帶有液晶顯示屏的作弊器,作弊器上還有答案。很快,該考生被交給考試中心負責人,并被帶離考場。
在山東交通學院、山東藍翔技校等考點,監考人員又陸續發現多名作弊考生。有證據顯示,這是一次有預謀、有組織的集體作弊行為,公安機關迅速介入調查。
交4萬元給培訓機構考試時接收答案被抓
江蘇考生小閆介紹,2017年3月,他在朋友圈里發現一個“一級建造師包過”的微信號,對方自稱尚銘教育培訓機構,專門負責一級建造師培訓,包過要先交5000元,剩下3萬元等成績出來后付款。經過討價還價,當年4月上旬,他在江蘇徐州云龍區萬達廣場路邊,給對方提供身份證、本科畢業證掃描件時,現金支付給對方500元。9月15日20時許他到濟南后,對方將一個橡皮大小的設備送到他居住的酒店,并說開考40分鐘左右用這個設備接收答案。考試時,他將設備放在筆袋內帶入考場。他在考場左等右等,卻沒有接收到答案。等考試結束出來時,對方說設備接收器被公安機關拿走了。聽說出了事,他就將作弊設備扔了。
考生邢某的證言則顯示,他在網上通過中介聯系到尚銘教育公司,對方說是專業做培訓的,保證考試通過,總費用8萬元,需先交4萬元,剩余4萬元考試通過后交齊。后來,對方給他一個賬號,他轉賬4萬元。考試前幾天,對方讓他提供準考證號,并說近期送來一套設備。考試前一天,有兩名男子開車將一個橡皮大小、類似傳呼機的設備給他,并說這個設備考試期間可以自動接收答案。考試時,他將設備揣在褲子左側口袋帶進考場,當天10時30分左右接收到答案,他按動設備上的按鈕看到上面都是文字信息,不想被監考老師當場抓住。經辨認,給他送作弊設備的人正是董某某。
培訓機構組織集體作弊4名涉案人被追究刑責
經天橋區法院審理查明:證據顯示,江蘇尚銘教育發展有限公司的開辦人鄧某某、劉某丙、李元某(另案處理)預謀在2017年度國家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中,通過組織考生作弊牟利,后糾集被告人董某某、劉某甲、劉某乙、李某某先后參與。
最初,鄧某某、劉某丙、李元某以“考試包過”誘惑聯系了60余名考生,并收取約十幾萬元的費用后,購買了作弊使用的信號發射器和接收器無線設備。2017年9月14日,鄧某某糾集四名被告人等人到達濟南,將被告人董某某、劉某乙分為一組,將被告人劉某甲、李某某分為一組,再安排李某某駕車,并將作弊考生名單、信號發射器、電子接收器分別發放給董某某等人。他們根據名單中的聯系電話,分別給作弊考生雷某、邢某等人送交電子接收器,并在山東交通學院、山東藍翔技校等考點安裝了信號發射器。當月16日,在考試《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科目開考期間,李元某將非法獲取的考試答案發送給鄧某某,鄧某某再將答案通過信號發射器傳送至考生的電子接收器上。在考試期間,部分作弊考生被監考人員發現。當晚,公安機關將被告人董某某等四人抓獲,并扣押電子接收器6個、信號發射器4臺。
近日,天橋區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涉案的四人均犯組織考試作弊罪,其中,董某某判處有期徒刑1年;劉某甲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劉某乙,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李某某判處拘役6個月,緩刑6個月。
原標題:萬元“包過”培訓,教的是考場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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