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山東商報
2023-12-11 10:24:12
原標題:第三方參與校內課后服務,濟南“立規矩”
來源:山東商報
原標題:第三方參與校內課后服務,濟南“立規矩”
來源:山東商報
為進一步提升課后服務水平,滿足學生健康發展需要,日前,根據有關要求,濟南市教育局出臺《關于規范義務教育學校引入第三方參與校內課后服務工作的通知》,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完全中學、十二年一貫制學校的義務教育段,下同)引進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參與課后服務工作進行規范部署。其中提出,各地可定期組織開展公開遴選,分批確定并儲備具備進校服務資格的第三方機構“白名單”,供學校和家長自愿選擇。如在執行過程中第三方機構或社會工作人員被終止合作,三年內不得承接本市任意區縣校內課后服務工作。
◎山東商報·速豹新聞網記者 張雯雯
引入第三方機構或個人設置“高門檻”
學校是實施校內課后服務的主體,在充分利用校內師資、場所、設施設備等資源開展課后服務基礎上,為進一步豐富課后服務資源,提升課后服務質量,經教育主管部門組織遴選,可適當引進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參與,作為校內課后服務的有益補充。第三方課后服務應充分體現自愿原則,尊重學生家長意愿,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學生參加。充分發揮家長在學生課后服務以及參與第三方機構的遴選、服務質量和收費情況監管等第三方課后服務工作過程中的監督作用。
根據要求,擬引入的第三方機構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經審批部門審批,持有辦學許可證、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或營業執照,并經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具備進入義務教育學校提供課后服務所需的設施、人員和專業技術能力;內部治理結構健全,財務會計和資產管理制度完備;成為課后服務承接主體前三年內未有過被移除某一區域進入學校課后服務資格名單經歷,通過年檢或按要求履行年度報告公示義務,信用狀況良好,無違規開展培訓活動記錄,無行政處罰記錄,未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為非公益機構團體的,應具有兩年(含)以上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培訓經驗。符合學校根據課后服務的內容和質量等確定的其他條件。
同時,擬引入的社會專業人員應具有進校組織、開展課程教育活動相應專業技術能力,具備相應的職業(專業)能力證明,具體資質條件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進行認定或考評;品行端正,符合《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 的要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六十二條規定核查無相關違法記錄;具備組織、開展課程教育活動的身體條件,無傳染性疾病; 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第三方機構進校人員專業技術能力參照本條要求執行,為進入學校參與課后服務人員符合上述要求提供承諾保證。
建立“白名單”,學生自愿參加
《通知》指出,每學期末,由學校提前征求學生及家長下一學期課后服務需求和意愿,結合學校自身實際,提出第三方服務需求內容、服務形式、服務時間等,上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結合本地實際、根據學校需求,向社會發布公告,公開征集第三方服務機構,于每年7月中旬,組織專家隊伍,通過公開遴選等方式確定或調整機構名單。各地可定期組織開展公開遴選,分批確定并儲備具備進校服務資格的第三方機構“白名單”,并于每年8月中旬將所有擬引入學校或納入儲備“白名單”范圍的第三方機構向社會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此名單自確定日起,有效期一年。
對于個人進校提供課后服務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通過發布公告、接受學校推薦等程序,采取集中或定期開展認定等方式,確定可進校服務的社會專業人員“白名單”。所有擬引入學校或納入儲備“白名單”范圍的社會專業人員于每年8月中旬集中向社會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此名單自確定日起,有效期一年。
經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組織遴選審核符合要求的第三方機構或專業人員,由學校研究并征求家長代表意見公示后選用,與之簽訂服務協議,主要包括服務學校、服務人員(資質技能)、設施設備、服務內容、服務方式、服務體量、服務質量、服務期限、服務費用、違約責任等,經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后,方可入校開展服務。鼓勵各學校根據第三方服務機構“白名單”提前征集家長代表意見,將校外引入課程納入課后服務“課程超市”,利用信息化手段統計學生需求、組織接受報名。堅持學生自愿參加原則,學校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選擇參與第三方提供的入校服務。
嚴禁開展商業推廣性質活動
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制定第三方入校服務專項管理辦法和評價細則,對服務內容、服務過程、服務質量、學生滿意度、家長滿意度、學校滿意度等進行監管和評價。其中,第三方進校服務以課程形式呈現,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在遴選前要把好學習讀物、課程“入口關”,并與學校共同做好日常監管,確保學習讀物、課程內容符合黨的教育方針和法律法規要求,符合教育教學規律和學生成長規律,有利于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學科類培訓課程不得進入學校。
第三方應與學校充分溝通服務細節,學校應充分告知第三方機構及進校服務人員學校辦學理念、管理制度和活動(課程)開設要求。進校服務人員服從學校各項管理制度要求,在校內應嚴格參照師德規范進行自律。嚴禁入校進行商業宣傳和推廣,第三方機構及人員不得借機搞培訓、招生宣傳,不得誘導學生參與校外培訓輔導、購買相關儀器器材或課程服務產品。第三方人員在校開展培訓時應有學校教師協助組織并負監督職責。
同時,課程質量應達到服務協議承諾要求,學生和家長滿意度應達到80%以上并訂入服務協議。學校每學期組織參與學生和家長對第三方服務質量進行滿意度測評,測評滿意率低于80%的,終止第三方機構進入該學校該課程項目的合作;日常服務過程中,30%以上學生和家長提出不滿意的,學校書面責令第三方服務方進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可終止服務協議。學校根據日常監管、學生和家長評價情況提出評價意見,作為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入校第三方服務評價的主要依據。入校服務第三方人員,應由所屬第三方機構購買人身意外保險。
另外,社會專業人員入校開展課后服務的,可按照約定標準,由學校予以代收費,相關要求參照第三方機構引入辦法執行。學校應通過網站、公眾號、公示欄、明白紙等多種形式公開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期限等,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會同各有關部門加強收費監管。有條件的區縣可爭取財政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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