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社
2017-11-17 07:42:11
新華社濟南11月16日電(記者王陽)山東省近日發布《山東省鹽業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和《山東省食鹽監管體制改革方案》,明確2018年1月1日起,山東將全面實行新的鹽業管理體制和食鹽質量安全監管體制。
按政企分開原則,山東剝離省鹽業集團及市、縣(市、區)鹽業公司承擔的鹽業行政管理職能;撤銷山東省鹽務局,山東省鹽業集團不再加掛山東省鹽務局牌子。從即日起,鹽業監管責任同步下放至各市、縣(市、區)政府,不再實行原先雙重領導、雙重管理的體制;各市、縣(市、區)鹽業公司及人、財、物等下放所在市管理,由所在市政府統籌鹽業監管體制和鹽業企業改革;山東省鹽業集團持有的市、縣(市、區)鹽業公司的國有產權,無償劃轉所在市國資監管機構。
山東省鹽業集團原先的全省鹽業行業管理和質量安全監管職責移交給山東省經信委和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山東是食鹽生產、消費大省,同時還承擔了全國18個省市的部分食鹽保障工作,但一直以來,鹽企大而不強問題明顯。鹽業體制改革后,鹽企改革成為重點任務。參照改革方案,山東將加快國有鹽業企業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鼓勵食鹽生產、批發企業兼并重組,允許各類投資主體以多種形式參與或向優勢企業增加資本投入,支持企業通過資本市場或公開上市等方式融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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