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晚報
2023-09-28 10:12:09
原標題:煙臺購房消費券使用細則公布
來源:齊魯晚報
原標題:煙臺購房消費券使用細則公布
來源:齊魯晚報
本報煙臺9月27日訊(記者 杜曉丹) 為幫助購房群眾降低購房負擔,提振消費信心,煙臺市將自今年10月起至年底發放6000張購房消費券。9月26日下午,煙臺市住建局公布了購房消費券的使用細則。
購房消費券是煙臺市人民政府為滿足群眾剛性、改善性住房需求,發放的用于個人購買煙臺市轄區內新建商品住宅的一種優惠憑證,由煙臺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監制和發放。
購房消費券發放時間為2023年10月1日—2023年12月31日18:00,購房者需在云房展平臺(https://m.ytyfz.cn/)實名制領取購房電子消費券,每人限領一張。消費券分3個月發放,每月1日18:00開始發放,10月發放3000張,11月發放2000張,12月發放1000張,先領先得。消費券的領取和使用的有效時間截至當月月末24:00,超時未領取和未使用的消費券自動轉到下月發放,12月未領取和未使用的消費券自動作廢。
使用方法上,個人購房者在活動期間購買新建商品住宅時,在享受完樓盤原有優惠后,憑購房電子消費券可再享受5000元減扣總房款的優惠,購買一套房屋僅能使用一張載明編號的實名制購房消費券(實名制領取人要與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中購買人信息一致),使用時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核銷操作,核銷后該消費券無法再使用。開發商在房屋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后,憑備案證明和購房消費券,于2024年6月30日前提交申請材料到區市住建部門,超出時限不再受理。區市住建部門審核確認后,向所在區市財政部門申請資金撥付,撥付到位后將資金兌現給房地產開發企業。使用消費券購買新建商品住宅進行網簽備案的,網簽合同中應添加使用購房消費券標識,否則不予兌現。消費券兌現后辦理撤銷《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的,必須將所獲消費券等補貼資金按原渠道返還,房屋所在地區市住建部門負責落實。
消費者在使用購房消費券時需要注意的是,享受購房優惠券活動的房屋,必須是煙臺市內“五證”齊全(即營業執照、開發企業資質證書、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土地使用證、建設規劃許可證)的新建商品住宅(不含商業、辦公、二手房等)。《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日期在2023年10月1日—2024年3月31日期間,且在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已在煙臺購買商品住宅并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的,因合同撤銷、變更等原因又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間對同一套房屋重新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的,不享受上述消費券使用政策。另外,本細則最終解釋權歸煙臺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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